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6月11号,被打人要挪动我爹门市的高压线,要撬开楼板,与之发生口角,被打人被我爹拔楞一下掉坑里了,被打人在坑里对我爹大口破骂,我哥听到受不了,上前打了被打人2个嘴巴子,一定跟脚,我爹帮忙拉架。随之被打人报案住院,过两天我爹去看,被打人与之家属说现在在气头上,过两天在说,过几天也就是2012年6月19日当天我爹去公安分局去化解此案,与被打人通话之后,警察把我爹扣押说我爹打人了,而且出了人证证明我爹打人了,把我爹带到医院做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送入乌家看守所拘留15天,在这期间被打人被鉴定轻伤害,要经法院,结果就会出判1年-3年左右。(我爹没打人,但是他们有证人说我爹打人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爹会被判刑吗?会多久(听说头骨骨折但不是我爹打得啊!),怎样才能救我爹呢?求求你们帮帮忙!
孩子在学校下课上完厕所回教室时,在下讲台时摔倒,磕到桌角,导致下牙槽骨骨折,去医院复位固定,但没住院,孩子在学校交的有意外险,现在保险公司只有门诊赔付500元,可孩子伤的是乳牙,以后会不会影响恒牙,还有牙齿需不需要矫正,这些都得等孩子换牙之后才能知道,可现在保险公司说他们的赔付期限只有一年,以后就不管
有3个人 拿着刀 和棍子 进入当事人的店内 实施暴力 恐吓当事人不能继续开店与营业 跪求 这样算不算是违法 应该怎么处理??
我和一个女孩在学校的食堂买饭发生口角后我走了,然后被这个女孩拽回来打一拳,我就回了一拳,之后她拽我头发,用牙将我头咬破,并拿起桌子上的玻璃瓶子将我头打肿,瓶子掉在地上破碎,当时我手里拿着刚出锅的酸辣粉(带汤的类似麻辣烫的东西)为了保护自己不故意的将其烫伤(部位在胸前,医生说这是5%二度的烫伤,她报的警
未成年人在学校和他人打别架使他人伤害致死,应该怎么赔偿和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我的儿子今年15周岁,在学校上间操时与高年级的同学不小心互相碰了一下肩膀,当时我儿子说了一声对不起,对方也没有说什么。到了下午第一节课下课时,对方和他的5个同学到我儿子班级找他打架,我儿子可能出于害怕被打的心里,拿了一把卡簧刀,(刀的来源是因为在开学的头一周的周五,在学校的校门口让3个校外的人,用刀携持
2011年1月乙方在甲方的店铺修理鞋,因甲方在修理鞋时,在没有预知的情况下,手持打磨机上的打磨片突然破裂,碎裂的打磨片溅伤了坐在一旁的已方的食指。甲方后缝了四针轻微伤到手指的骨头,甲方在医院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有乙方承担,共计6000元.2012年4月在乙方伤势基本痊愈的情况下,乙方提出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2万元,进行
同事一起喝酒,几个同事之间产生点误会后,我劝架时被其中一人认为成欺负他,而后他叫来朋友殴打我,然后我拿出裤兜里面的工具刀自卫造成他朋友前胸缝14针,我想请问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他朋友受的伤算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 是他在继续上前殴打我时,我误伤的他对方要求赔偿过高,造成他轻伤后,我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非机动车想超车把我撞倒在地造成伤害,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没什么毛病,对方拒绝支付医药费用,称要走法律途径上法庭,我应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才合理,警察说对方占主要责任
我妈是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患病之后总喜欢去挣别人的土地种,之后就引起了这样的争执,并用棍棒打起重伤(伤的部位有:头部,胸部,腰部,腹部,大腿,不能自由活动),请问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0年因交通事故受伤,一直都在治疗先后做了五次手术,期间有出院在家休养(本来是可以一直住院的,因对方拒绝赔付,为节省费用才出院,在休养一段时间后,又去手术治疗),2011年5月我做了伤残鉴定。2012年3月才做完最后一次手术出院。请问我的诉讼时效有没有过呢。如果没有过依据是什么。这个依据对我非
购买的摩托车出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索赔,牵扯出该摩托车的行驶证问题。但是由于摩托车位非正规厂家生产,没公告。车管所不给上牌。经与卖家确认,卖家承认自己的摩托车位不合格产品,所提供的合格证书位仿制。不能上牌!但是卖家不提供因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怎么办呢?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