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努力,公司认可,但各方面原因现不想继续做下去,主动辞职。基本情况如下:
一、3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到6月底正好满4个月。
二、试用期三个月,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未交社保。
据人事部讲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三个月后递转正表各项福利再跟上。但不补交之前的。
三、第4个月起,因薪酬福利待遇等一直未协商好,本人未签转正表。
四、6月26日递辞职表。
咨询各位大律师:
1.公司章程规定经理级别以上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能填加班单),但四个月来本人尽心尽力几乎天天工作到晚上八九点下班,有指纹打卡证明。另外端午节当天仍工作。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加班费?
2.去问人事要指纹打卡记录,不给。担心公司会做手脚,如果发生记录丢失,又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请指点一二,谢谢!
补充:手头有劳动合同、3月和5月的工资单。
公司有口头和文件告知经理级别以上加班不算加班费,可调休,但没有要求签字确认。因工作极为繁忙,本人从没调过休。
我在公司上班2年了,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保险,法定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应怎么办?
我从07年6月份1号到现在在这家餐饮公司做管理工作,已满两年了,两年中法定假日上班从没给过加班费,也没有给我加班费,更没与我们签让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再这里工作了,我相通过法律维护我自己的权利,但我有以下几个问题不明白,请教大家: 1,我如果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多长时间可以?60天吗?如果不行,再通过
劳动者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按照当地法律是可以每周工作6天,现在劳动者要求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者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按照当地法律是可以每周工作6天,现在劳动者要求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强行要求加班(每天,并且还外加周末一天) 个人由于签过培训协议,为期两年,如果这个时候离职,会扣钱的,请问这样的加班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PS:劳动合同中说明了 每周1-5,每天9点到18:00中午一个小时休息) 我该怎么办?(个人做事效率比较高,计划一直是提前完成的,所以不喜欢加班) 现在就是有个问
公司安排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却不给付我加班费,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底薪+提成-交金, 是我的工资构成。 公司安排我在国家节假日(五一,中秋,十一)上班,却不另外给付我三倍的加班费。 我跟公司交涉,却被告知是公司规定,一直是这样的。交涉无果。 我带着偷偷打印的工资单(公司发工资是签名,再给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 监察部门人员
公司按排休息日加班,但无加班费,也无调休。公司是手工记录考勤
公司要求上6天班,每天工作7.5小时。我想以超出工作时间为由,要求补偿,现在遇到一个问题 1.公司是手工记录考勤,也就是手写的。如果公司对这个为证据进行修改,说我根本没有上6天班,我该怎么办?但是员工手册上有写明每周上6天班 2.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与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我可以进行申诉吗? 3.公司还以我
我是一名司机,由于工作岗位原因平常加班特别多,但加班费很少,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尝我这几年的加班费吗?
我是一名司机,由于工作岗位原因平常加班特别多,但加班费很少,我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我想提前离开公司,自谋职业,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尝我这几年的加班费吗?谢谢 谁能告诉我?我们公司是500强企业是国有控股的公司!
作为加班证据的考勤表和打卡记录明明是他们公司的,对方律师竟然说不是他们公司的,不过考勤表确实没有公司
如题 作为加班证据的考勤表和打卡记录明明是他们公司的,对方律师竟然说不是他们公司的,不过考勤表确实没有公司抬头,出入公司的记录卡也没用公司标志,那么我们要怎么反驳啊
工资拿到手后发现加班费少给了,但是公司却说月初部分的考勤系统出问题考勤记录丢失了,请问我怎么才能怎么要回我的加班费呢?
我是2011年2月16号在公司上班2012年2月8好离开公司,因跟老板认识,公司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也没有写书面申请,当时口头约定1800/月,8.5小时/天,因为工作性质几乎每天都要加班的,当时是说到年底要补加班费的,可是到了年底老板不肯给加班费,还有工资平时只发80%,其他到年底才发清的,社保各承担50%,,而且我2012
公司加班到凌晨4点,加班费该怎么算?公司给了加班费第二天上午如果休息是否合理?
本公司为文化传播类公司,所以经常会有临时安排加班到深夜甚至凌晨,请问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合理或者合法?公司在加班费合理给员工计算的情况下,第二天上午半天休息是否合理?又怎么算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