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家商场的收营员,由于工作疏忽给一部分顾客少打了一些商品,被公司发现,找去谈话!公司人员以报案来威胁叫她交代“犯罪”经过,由于她怕又不是很懂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写下了保证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XX 在XXX地方上班 由于职务之便 在给顾客打价的时候 打开收营机 顾客给我的钱没有放进收营机 而是自
比较大比较正规的公司里挪用公款一万七千元个人使用,如果公司董事长发现,报警后,那个挪用公款的人会判几年??麻烦解释的明白些,简单易懂的话!要不会不明白的
我和其他2个股东各按33.33%的股份注册了一家公司,我不是法人代表,由于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我和其他2个股东协商后他们同意我撤出我的股份,但根据我们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我只能拿到总资产的28.33%,我也认可了,他们在结算清单上也签字确认了,2天后他们反悔了,不让我撤了,于是我就从我的销售中提取了我应得的那份款项
今年6月底我村支部非法收取村民宅基地【未获审批】款15万元至今未入账,并以挪用部分资金用作他用,详询在线律师他们这样做违法吗?谨此表示感谢!
我和我老公还没离婚,现在他在工作上出问题了,他挪用了公司的公款,他是跑业务的,对方把钱直接打个人账上,那张银行卡却是我的,但我没用这些钱,都是我老公用的,现在他公司在追债,准备起诉,我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帮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