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朋友新开一家公司让我做该企业委托代理法人,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与我无关,到时候公司出现问题我是否会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合伙企业并未清算完毕。债权人是否可以找合伙企业股东追讨债务?
本人几年以前和几个人一起创办了合伙制企业。途中将企业承包给其中一位股东。 随后企业亏损严重。该股东以企业名义向民间借款20多万。企业倒闭后。该股东失踪。我和其他股东将其诉到法院。对其讨要欠款50余万。法院文件已判决生效。最近被法院告知。那名失踪的股东在其独自经营企业时所借的款项的债权人将我和其他股东告上
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5日内送达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公司变更了新法人,之前所谓的债务问题是否新法人还要承担。如单位之前的业务员对提成不满,说公司欠他的钱。业务员是1月份离职的。问公司如何规避此类的风险。主要是想请个法律顾问。
有限公司之前有欠债,现在要变更法人代表,股份转让,是否有什么办法能不承担公司原有债务,如与原有法人签订协议债务由原法人承担之类的?
私人企业,现新旧法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同意:1、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均不做更改,只是公司法人代表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王五和赵六。2、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王五赵六承担,张三李四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免责。
我是法人,但不是大股东,企业无法偿还银行债务,是否需要用我个人资产进行偿还?
我被弄去做法人,名义上是总经理,但实际上只是傀儡经理,我不是大股东,所有决策也都是由大股东做的。两年之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外面的欠债无法收回,导致企业无法偿还银行巨额债务,其中这些向银行借款的债务有一部分是用我个人的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请问是否需要用我个人资产进行偿还公司的债务?怎样规避?还有我妻子
前期我接手了一家公司,但是该公司先前因为不发员工工资,被员工告上了劳动仲裁,后来原法人将该公司的股权和法人都转给了我,现在我对这样的起诉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