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为了跟姐姐买个房子,在姐姐不在场的情况下交付定金。 开发商开了一个发票,写的房款收据(收据是2个人的名字)。 另外还有一个单子,写的定金(2个人的名字)。 爸爸在上面签了字,并按手印。 姐姐不在场,没有签字没有手印。
请问我在10月23号下午与房产中介看房后,表示愿意考虑租下该出租屋,但是还未跟家人商量,仅仅表示有意向承租,如果签订合同只能在27号,最早26号晚上才能签合同并支付房租,该中介就建议我可以先支付1600元定金,留着那套出租屋等到26号再签约,在把1600元交给他之后,对方拿来一张租房意向书要求我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我
我父亲的公积金只可以贷十年,去看房时售楼小姐说可以贷20年,我父亲也不懂这些东西,当时就签下了合同,并且交了定金。过了一个星期去交首付时,被告知我父亲的公积金只可以贷十年。我父亲当时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因为贷十年钱不够,但是合同签了,定金要不回来了。请问,这是不是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不知情权?
我父亲的公积金只可以贷十年,去看房时售楼小姐说可以贷20年,我父亲也不懂这些东西,当时就签下了合同,并且交了定金。过了一个星期去交首付时,被告知我父亲的公积金只可以贷十年。我父亲当时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因为贷十年钱不够,但是合同签了,定金要不回来了。请问,这是不是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不知情权?
我于去年九月份通过中介签了一份买房合同,定金一万元,合同要求卖方十月底前交房,但在办理交易手续过程中,卖方无土地证,造成无法交易,直到今年二月份,双方又在合同上约定,如果卖方办不到土地证,则合同失效。 对方三月中旬已办好土地证,而我又不想买房了,请问:对方在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情况下(无土地证),与
外婆有一套房子,四女一子,本意转给第三个女儿,但三女念哥哥对自己好,不要房产,四个女儿都不想要房产,儿子趁机说过户给孙子,现房产已做裁决,归孙子所有,并要求四个姐妹签署协议,放弃继承权。现在房租是三女拿,老人住养老院,每周去老人那里照顾都是三女去,除非生病无法前去。现在儿子孙子有了房子不肯照顾老人(
我想买一处 房产,房屋 带车库共计50万,但房主不在我们当地,由房主亲家卖这处房产,没有正规的 委托书,但卖房者称可以做担保,用自己住的房屋做担保,让我们交钱,该人自有房屋基本可以互抵,我要买的房产, 请问可以买吗
同租赁期内房东要卖房想收回房产也同意赔偿,我可以拒绝吗?我可以拒绝房东解除合同及任何赔偿,继续租到合同到期吗?即使房东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和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我可以不接受吗?继续租到合同到期为止。到时不般的话房东有没权强行把我东西般出去? 房东已经出书面通知书,并提出赔违约金。只是违约金完全不够补偿
父母拆迁分了两套房子,担心,将来我继承房产后,老公要离婚的话,不就可以分得一半房产吗? 该怎么防范这
父母拆迁分了两套房子,担心,将来我继承房产后,老公要离婚的话,不就可以分得一半房产吗? 该怎么防范这个问题呢? 1.房子还有拿到,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呢? 2.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如果房产证直接写我的名字,那就是父母赠与的,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吗? 可我觉得还是不安全,婚姻法变动太平凡了,有没有更稳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