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以谈恋爱名义,在不知的场合,以各种名义向恋人分三次借款达两万,说两天偿还,但两天过去,就说出车祸了,或说卡丢了,在补办等,以各种理由暂不还钱,借条没有,但有电话录音,就录了下什么时候给钱,短信里该同志承认还钱,但以后电话不接,知道其家庭地址,这种情况怎么办,
07年10在青岛借个烟台莱州人1万块钱,08年8月他归还1000,当时约定11月份全部还清,如不能,追加1000元利息,但他至今为还,想请问我需要去哪里起诉他?他老身份证是黑龙江那边的,但人及老家是烟台莱州的,还有就是胜诉后,多久可以要回我的钱款
公司法人用我的名义与另一个公司借款,我并不知情,当"会计询证函"寄来时我才知道,可是已经发生几十万元的款项了,我该怎么办呢?
九月底有个同事向我借钱,苦苦哀求,现在想想我这人真贱,看不着别人哀求,就借给他了,当时我让他给我写了份借条,上面表明下个月底还钱,可到现在还没有还钱,现在他人在外地,打电话不接听。打他老婆手机,看到是我的号码就直接挂断,再打过去就关机,心理很着急。工作也不景气,老婆要生小孩了,到医院去是一笔不小的开
请问:我分三次借款给前女友,头两次是柜员机存到她父亲账户上的,后一次是从我银行转到她的账户上,因为有矛盾分开了,他们不想还钱,说做为她的青春损失费,我只保存了第一次从柜员机存入15000的一个凭条和最后一次转帐的10000的凭条,第二次从柜员机存的凭条丢失了。但是我有录音,他们承认借了我的钱,没说具体金额,请
别人找我借钱7500元说和人和伙做生意,说一个月后归还,可一月后没还,问了几次都说没有,后听别人说他向很多人借过钱没还,我现在手上有他开的借条和他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止,有什么办法能查到他在哪家银行有存款,然后直接划到我帐上
谈恋爱的时候他以我的名字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十几万,后来相处三年他也在还贷款(贷款是我名),可是就不与我结婚,后来我查了,他可能是有妻子,事实上对外还与妻子共同生活,实际上已经离婚了,但是有承诺,决不再结婚。 因此我要与他分手,请问这房子怎么处理?
决定承担连带责任,归还借款需办理怎么的合法后续,才会没有后顾之优!
您好,如果我们要承担这个借款的话,那么借款人是不是也要承担,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分摊,各自归还自己那部份,其中一方还清之后,就可以取消连带责任,彻底脱保呢,如果要保证能彻底脱保,我们跟担保公司需要办理怎么的手续,才能保全自己的利益,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呢?谢谢!
律师: 您好!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后来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从2010年1月开始她以生活费旅游费等借口想我要钱,到2012年5月她另外找了一个男朋友然后和我提出分手,这期间我累计以现金和转账以及给她共计一万余元,这笔钱我该怎么追回来?如果起诉的话需要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