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爷爷奶奶(都健在他们有五个孩子)-大姑姑(嫁到邻县现在是住在城市里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家)-大伯(住在村里有两子一个已成家)-我爸(住在村里两子哥哥已成家)-小叔(住在城市里两子都已购房)-小姑(住在城市一子已购住房一女) 这个房子是我爷爷给小叔的,现在我正在和小叔商量着把他原来的房子推到重建然后五分之三给我,五分之二给爷爷奶奶和小叔他们居住(爷爷奶奶常住)。意思就是不要我拿钱来买宅基地,但是我怕以后会引起纠纷我该怎么办呢?求助!谢谢大家了!
我村在办理盖房手续时,只需要交上钱以后,由村委会开据收条证明,就可以直接盖房.因无房产证明,在建造新房过程中,与邻居发生纠纷(没有任何侵占其所有权的行为),邻居阻当盖房.至今房子仍未建成.省市县相关部门多次出面解决,均无效.如果通过司法程序,需要怎么做,非常感谢. 政府部门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虽然多次办理,但均无效果..
事情叙述如下: 我家有一条路下来到公路,约2米左右宽,以前能一辆农用车上去. 路左边的邻居(还是亲戚),94年的时候他们家在路边建了一间房子(瓦房)当时没有流屋檐(约50cm),其屋檐水滴到我们家路上,也就是没有把屋檐的领空部分留出,当时想都是亲戚,也没什么就没有提出.可是今年家里想把路铺成水泥路,他们家提出屋檐
房屋和宅基地因为经济纠纷被查封,已经五年,法院迟迟拖着不给解封,怎么办
当时因为被告人和原告有经济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人还钱,并查封了房屋。房屋为被告人全家拥有,只有一套,所以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后来证明宅基地产权为被告人儿子所拥有,查封已经五年,但法院一直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拖着迟迟不给解封,我们应该怎么办,能不能走法律途径,告法院。钱尚未还给原告,因为还有其他纠纷,这个
农村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我们有三弟兄,老大是农村户口,老二、三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岀来了。现在1家里房子被征用,现行赔偿是老大家按农转城镇户口赔偿,房屋按照贰佰伍拾元一个平方算。就沒有父亲及两弟兄的赔偿金。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农村宅基地面积比较大,可以建两套房屋,第二套占了公家一些地方,这样怎么处理啊
农村宅基地面积比较大,可以建两套房屋,第二套占了公家一些地方,这样怎么处理啊!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
转让方家庭有母亲(简称甲)和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已经结婚,但都没有分家,2011年6月甲与同村村民乙约定将甲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转让给乙,乙支付甲三分之一订金;于2012年1月签订转让合同时乙将余款支付甲方。转让合同书上有甲与大儿子的签名,请问这份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不是一定要在村委会备案?事过两月以后,由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