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装修当时买移门在选择时候被一家商家鼓吹、介绍、忽悠说可以用万家购物返还,当时明确和商家说了这可能是传销,商家说绝对不可能而且垫付了手续费。货款总计16500元,然后当时我们家付了10000元订金,现在返还还没2个月就倒闭了返还卡上就400元,请问在这个商家忽悠下我们买的商品后续的钱可以不付么?我要求退货商家也不干
上个月在淘宝网购买了一块高端的游戏显卡价值1410元。因为我在外工作所以签收包裹的是门卫的师傅帮忙代签的,收到货的时候却发现显卡就不是我要的那个牌子的,最关键的是显卡还是坏的,而后来淘宝联系以后淘宝客服的回答是我已经签收货,就要付相应的责任。我想请问我有责任么?我的责任是多大?我该如何处理呢?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第一次签合同必须
于2010年7月工伤,至今已有2年,一直在公司上班,都没谈工伤赔付问题,请问就我这样能赔付多少钱?
于2010年7月,工伤,受伤部位为:左脚平台骨折于腰椎体压缩性骨折,恢复一年后于2012年4月动手术取下钢针,期间公司只单独发了工资,手术费用由工伤部门支付,期间自己垫付了2000元,公司都没过问,请问一下,按照我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样赔付我?
想请问一下关于临时工合同问题,我爸爸自2003年在我们县上的车管所当门卫了,现在也快10年了,当时并无与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现在也只是每个月领到1000左右的工作,再无其他福利待遇,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应该享受何种福利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应该享受呢,退休后又能得到什么福利待遇,谢谢了
我母亲59岁,因之前与一卖店滕姓女老板发生过口角,在10年十月份在毫无防备下被卖店女老板伙同其肖姓儿子打成肋骨四根骨折,鉴定轻伤并十级伤残(我方有两名证人证明其母子都打我妈了,其儿子对我母伤残处进行了踢打,对方也有两名伪证人说其儿子没动手,只有其母打人了),现法院已经下来了一审裁决书,判被告滕姓赔偿4万
近期四里河街道有人每个月上门来收取所谓的卫生费,每家门面挨个收,一进门两三个男子,两三个女子,可能就是地方强势户,开始与你好好讲 你不交的话 他们语气就会粗起来,搞的很有理似的。其实如果是正常通过国家或是地方物价局批准的,居民应该交的费用,我们是愿意缴纳的,可是我们的垃圾费已经交过给就近的卫生部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