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女奸男不算强奸,那算什么呢? 假定: 男子为帅哥一名,女子为"如花级","重量级",男子反抗无效 事后男子被身边人广为嘲笑,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精神恍惚... 应该如何处理(假定证据充足)
我从网上认识了个女孩,她从广州来这边找我,来之前是她想让我帮他找工作,后来她又说和我要谈恋爱,她到了石家庄我去那接的她,然后我们很亲密,回到保定都很累 然后我们就去宾馆开了房间。之后我们发生了关系,不是强迫性发生关系了 然后我们有一起洗的澡,之后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到宾馆后我们有发生了性关系。晚上我出去
我侄女十六岁,智障,被村里一个六九岁的一个老头强奸了,(在派出所李我侄女说在他的肛门里弄了是3次之多,那老头说是2次,可到了刑警队那老头又说他只是戏弄了以后说没强奸。)刑警队的说只能按猥亵罪论处,请问在肛门里做算不算强奸;我侄女大脑有毛病,这样算不算诱奸
一位女性朋友 被其朋友喊出去玩 在吃饭过程中 一男子出现(该男子是她朋友介绍给她的对象 之前见过面 她没有同意跟他交往) 然后喝酒 就喝醉了 她朋友让这名男子进行护送,该男子把她带入宾馆 并且进行性行为。请问 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吗?她应该出示什么证据?她的朋友有责任吗?应该从哪方面来取证。 取证呢?需要怎么取
我有男朋友 但是有个男的说喜欢我不介意我有男朋友我说过很多次不可能但是他总是想和我上床 后来有次我们吃完饭他把我骗到他家把我强奸了 当时我喝了点酒没什么反抗能力 但是他身上有我的咬痕而且他没戴套射里后我裤子上还有精液 事后他给我买了紧急避孕药 过了一天我阴道痛痒 我让他带我去医院他不去我说报警他说让警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