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冷库老板,6天前冷库开始入货,让朋友找了一帮装卸工,(也不是专业装卸工,就是农村老百姓凑一起吧,就领头的和个别的原来干过装卸)我以每吨多少钱的价格把活包给了他们,口头协议,没书面的合同。现在活已干完,工钱发到了工头手里。另外这活确实是个体力活,挺累,这帮人有一个工头(仅仅算个领头的吧,每吨提装卸工2块钱,装卸工不知道,他是从我们给的价格里偷着提走2块钱,我们有事都是找他说),昨天第一车货回来,进库干了半个小时就晕倒了。去医院检查是脑大量出血,有生命危险,现在还危险期,死活不一定,我们想了解一下,这个装卸工的脑出血,如果因为他自身先天有毛病,突发性疾病老板一般有多少责任?如果劳累过度引起的老板有多大责任,死了和救活了责任上有什么区别?另外现在装卸工家属找我要钱付医药费我应不应该给?这期间我已经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
我是一个农家院的老板,4月份雇佣了一个临时工,前几天,据他自己说早晨起来感到头晕,到蔬菜大棚上干活时觉得更晕,下来后去医院检查是脑出血,我们想了解一下,临时工的了脑出血与老板有关系吗?如果有我们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我在广东某公司,试用期间,公司老板找了某借口开除,工作时间有20天,是否能够要求赔偿
我在广东某公司,试用期间,公司老板找了某借口开除,工作时间有20天,是否能够要求赔偿.
在职期间,我做兼职被老板知道,老板不肯发工资,而且说还要起诉我。。请问我可以通过劳动局拿回我的工资吗?老板可以起诉我吗? 老板是外商
我在2012.5申请了仲裁,仲裁6月6号开庭。在这期间,我被老板诱骗,然后被他们准备好的车辆把我强行带走,车上有很多刀,我不敢动。只能随他们而去,后来把我带到了才起的一个红砖房里,老板就叫我签下名字压手印。然后老板叫我把占住证还有仲裁开庭书给了他,他还叫照着他写的协商证明,写下来,并给了我500块钱的路费。我
请问我是今年5月11日因为疾病住院手术,6月8日出院,一共是28天。出院后遵循医生诊断至少需要在家休息2个星期。我的工作工资完全是计件工资制,没有底薪。根据公司规定病假一天扣50元。5月初我一共上了一星期左右的班,计件工资500元左右。余下住院的天数全被公司算作病假,所以公司说我5月份没有任何工资。并且公司给我缴
中午下班去食堂吃饭,一人因菜没了在那发牢骚,我听着烦就叫他别说了,语气有点重,没带脏,他骂了我一句,我手一指他,说了句再骂一句听听,他拿起菜刀就往我这一挥,砍到手腕,手背上的肌腱全断,这事跟老板有关吗?
老板把员工从老家雇佣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包吃包住,员工在下班后先回到住处把工具放到家里,然后去吃饭,在吃饭时发生意外,老板是否承担责任
老板雇佣员工并承诺包吃包住,员工在吃饭期间发生意外,老板要承担哪些责任?
老板从老家雇佣员工来上海工作并承诺包吃包住,员工在下班后将工具放到住处然后去吃饭,在吃饭期间发生意外,老板要承担哪些责任?
当事人在单位工作已有12年,在此期间单位与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订了劳动协议,也未为当事人交任何社会保险,6月16日上午当事人由于上月工资少发问题(未发加班费)去找领导讨说法,在讨说法的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情绪激动而晕倒,送到医院后医生说是脑出血,有生命危险,做完手术现在当事人还在重症监护室,还未脱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