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叫小杰、我的姐姐以前和一个男人交往过、后来我的姐姐不要他了、他死缠烂打的纠缠着我姐姐、还时不时来我家里找我姐姐、口口声声说要非娶我的姐姐不可、这让我们家的颜面丢失、昨天晚上我姐姐刚放学、遇到他、然后回来把门锁得紧紧的、生怕他在闯进来会干什么事、果真、等我和我哥哥出去的时候他就来敲我们家的门、用力的推撞我们家的门、我妈妈以为是贼要闯进来抢东西、就叫我姐姐打电话在外的爸爸、在电话里我姐姐他们说有贼想闯进我们家抢东西、我爸爸就赶回来、随后也跟着我的叔叔一起回来、回来见状那个人已经差不多把我们家的门打开了、我爸爸就上前阻止、与他打起来了、我叔叔见状也去帮忙打他、我爸爸叔叔都以为那个是贼、所以就把那个人给打伤了、报了警、警察把他和我爸爸叔叔带去了医院给那个人医疗、然后询问了当事人之类的、 警察说:让我们垫付那个人的医疗费、我们很是纳闷、为什么要我们垫付医疗费呀?是那个人先来骚扰我们的、况且我爸爸以为是贼就过去阻拦、制服那个人嘛、 他挨打是活该、谁叫他来骚扰我们家和姐姐、何况我的姐姐还在读书呢、今年高一。在过半个月应该18岁了。 我们很是烦恼、生怕以后那个人会再来骚扰之类的、人的性格是很激动的、要是解决不好、会出人命、我们就怕这条、 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拿怎样的法律程序去维护自己安全保护? 还有、那个医疗费我们是不是不用去垫付呀?真担心那个人会做出什么事来、求求你了、律师帮我解答一下。好吗?在此谢谢你了。
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守则与我校校规。男生是不准留长发只能留短发的。我头上有块疤,那是一定不能留小平头的。我想咨询一下 如果我坚持反对剪头,学校有资格开除我么、谢谢谢谢 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可以帮助我的……
我曾经在一家单位工作,但由于后来单位不给加班费,所以申请了仲裁,但仲裁开庭时由于我不懂收集证据,最后导致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诉讼请求。事后我请了代理律师(交了800元的代理费用),然后根据该律师的提议上诉法院,法院开庭前我收集了一些证据,开庭后我们认为这次胜算应该很大,不过判决书还没下来,所以就此次
我在绵阳西南科技大学上学 ,上个星期我和同学在篮球场打球 有个同学带球我防守他 结果他撞过来 并不是很大力但是他的左耳和我的胸部撞到一起 当时我们就会来 我上网帮他查 有可能是耳膜穿孔 我就让他去检查一下好安心 他第二天去看了之后 回来和我说医生说 这个很常见 只要等半个月看能不能恢复 过了才一个多星期他就来和
我租的房子合同没到期被开发商买给第三方,第三方并切办了房产证,开发商卖时没通知我,民事诉讼中,一审开庭后原告有证据,在十天内交时,一审法官怕我交证据料,第二天就判我输了这样法律程序算走完了吗?
我租的房子合同没到期被开发商买给第三方,第三方并切办了房产证,开发商卖时没通知我,民事诉讼中,一审开庭后原告有证据,在十天内交时,一审法官怕我交证据料,第二天就判我输了这样法律程序算走完了吗?
跪求各位大律师帮我解答,我只想讨回一个说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请问孩子他的爸爸每月工资在三千左右,他应该付多少抚养费给孩子。他爸妈从来都没有帮我带过孩子。现在是我妈在帮我带。孩子现在一岁5个月了,我发现我们在一起过日子真的不合适,他有家庭暴力的倾向。我想把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拿清。因为我们是不同省的。如果他的爸妈有条件怎么样可以让他们代他儿子付呢?
请教各位律师一个问题,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付的相关法律条款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有件事想请教大家。最近我大姨在上班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10月11日,我大姨像往常一样乘坐公交车准备去上班,到了站点后从后门下车,从左侧拐过来一辆公交车,按照正常思路,我大姨停在道边避让,等公交车拐过去之后,从车后走,准备过马路,当时车辆很多,就没有走人行横道。公交车
案情回顾:为了不给律师添麻烦,略去真实省市。某省某民事案件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新的证据(已提交了市房屋产权查档证明),足以推翻原判决;第六项: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析产不存在诉讼时效,遗产未分割);第八项: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旁听人员出具了签字证
本人从2009年7月1日到该公司工作,每年续签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28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通知本人于2012年5月31日办理离职,只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本人合同应于2012年6月30日到期,可否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双倍金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