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门口经常有品牌促销,折扣很低,一直以为是商场的货,很信任,但是买回去才发现是假货,商家找不到了,请问商场是否要负责
商场想搞促销活动,最高奖励为送车。请问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办这样的活动能否被允许?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如果不被允许,那经常看见的送车活动又什么怎么被举办的? 如果送到是使用权,会不会被有关部门调查?
商场招商时规划图包括设计图都与实际不符,招商时说一楼二楼共两层做二三线品牌服饰,实际只有一层还有定位也不是当时说的中高档二三线了,招商时说已经有肯德基,还有几个大品牌服饰入驻,但实际都没有,包括一些口头承诺都没有履行,这些有照片证据。这些是否构成商业欺诈?合同上有一条,商场如果对整体布局和商品结构做
跟商场已经签订合同,当时说是商场要提交到总部盖章。可是一直没有给消息 问过好几次说是管事的还没有批 后来又说 那个经理老母亲病了 请了长假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批 现在因人举报无照经营被查处,现在因为牵扯到罚款,但是因为商场一直拖延合同,到查处的第二天下午才给发过来的,看到合同上的签订日期是5月21日,我们跟商
王某被肇事者撞伤腿部,重伤住院抢救有效,在住院过程中医院失火,王某因为腿部受伤无法逃脱,造成死亡。肇事者是否需要为此负责
我单位为集体制企业,90年代时有多名大学毕业分配的固定工,但现均已离职(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现在企业准备改制,此部分固定工,是否还属于企业员工?其养老保险是否还应单位负责?
商场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7:00.我跟商场签的合同里有写迟到1次警告,2次及以上罚款15元,半天无故关门罚款50,一天无故关门100.并交纳了2000元保证金。合同里规定在业主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商场有权力停止供电。前两天我迟到了3个多小时在我主动去交罚款的前提下他非要罚我25元说我是半天无故关门,我认为没有道理就没
商场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7:00.我跟商场签的合同里有写迟到1次警告,2次及以上罚款15元,半天无故关门罚款50,一天无故关门100.并交纳了2000元保证金。合同里规定在业主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商场有权力停止供电。前两天我迟到了3个多小时在我主动去交罚款的前提下他非要罚我25元说我是半天无故关门,我认为没有道理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