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
本人在1999年6月参加工作并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单位没有把劳动合同交劳动者(本人),至2003年6月劳动关系挂靠另一劳动派遣单位,这段期间原劳动派遣单位没有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后来劳动派遣单位以货币方式补偿700多元给我本人,要求本人不再向劳动派遣单位提出1999年至2003年期间购买社会保险的要求并签订协议,由于本人当时为了留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并且劳动派遣单位说话带有含糊要本人尽快在协议上签名,本人为了保持这份工作,继续与其他劳动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留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勉强签订了该社保货币补偿协议,现在本人已接近退休年龄,但购买社会保险的年限未够不予退休,现本人要求补回购买1999年6月至2003年6月的社会保险,本人愿意支付保险费用,是否可行。如果原劳动派遣单位已解散不存在,如何购买,可否向用人单位或某些部分提出劳动仲裁。敬请回复!
单位笑了,我哭了-----关于社会保险和劳动纠纷的问题--谁能帮助我?
我是98年进的单位,2003年才跟我买社保,现在签的合同是到2009年12月到。9月18日单位找我们谈话,现在单位因需要取消一部分岗位,我在里面,并且第2天就要我们签字。补偿方式--98年到2003年,每年591元。2003年到2008年每年1000元。(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000。)然后多发4个月的工资。给我办2年的失业救济金(单位说我2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的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问题.我自己去年的时候成立了一家物业公司,服务市区的一个小区.用工情况为:8位门卫,5位保洁员,1名维修工,1名会计.门卫年龄已经六十开外,保洁员都是临时招募的,维修工55岁,会计女22岁.现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我公司审查社会保险办理情况.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我在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一个月后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才给我购买社保!公司扣除我的个人社保费为79.24元!请问,公司该缴纳多少?怎么才可以看到公司给我所缴纳的社保?另外,公司在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及时购买社保!中间所中断的6个月里,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我违约赔偿?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是不是
一.在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社会保险是否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可不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发放工资还有社会保险资金。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这样一项约定月薪4000元【28天含加班】,另按每月1000元做年终奖在年底发放。也就是用人单位每月扣留劳动者一千元可以要会吗?
我是1997年进入公司上班,2005年才给我买养老保险,我现在在公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准备离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给我把前期未缴纳的保险补齐吗???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实习生实期期满,不管考核合格与否,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习生是否强制单位要购买社会保险
实习生实期期满,不管考核合格与否,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习生是否强制单位要购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