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7:00.我跟商场签的合同里有写迟到1次警告,2次及以上罚款15元,半天无故关门罚款50,一天无故关门100.并交纳了2000元保证金。合同里规定在业主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商场有权力停止供电。前两天我迟到了3个多小时在我主动去交罚款的前提下他非要罚我25元说我是半天无故关门,我认为没有道理就没有交。今天他以我不交罚款为理由强行断了我铺子的电,我报了警,警察来也就是打个哈哈,我说他不具备行政处罚权力,他说他们有合同,警察来了等于没来。商场说明天在断电的情况下,如果我不去商场算我无故关门继续罚款,每天100从保证金里扣,并且所有损失我自己承担.这样做不就是逼我罚款吗?还有没有王法了?我想知道拒不执行什么意思?我有保证金他断我电是不是违法行为?他是否具备罚款的权力,他强行断我电对我造成的损失应该谁来买单?应该怎么做?如果一定按照合约办那合约里并没有25元的罚款事由该怎么算?
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失职,发生多起居民地下室门被撬、电动车被盗等事件,损失很大,但物业却不闻不问以是刑事案件已报给派出所为由拒绝任何赔偿,甚至连安抚和道歉都没有。对居民提出的合理建议置之不顾。居民不想再被愚弄啦,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就不卖给居民电,后来经过查询该物业公司的资质证在2010年4月已被
您好,我在商场租了个店铺,商场与我方签定合同当时把这么一条有利于我方利益款项给划除了:如果商场违约把商铺收回赔偿我方装潢费用1万元,没租过店也没经验当时问他他说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随后就划除了,现在整个商场都不景气看样一多半商户到期都不会继续干了,我们是后期签的,我接过店铺后装潢花了1万多,当时签合同
我10月9号和某鞋业公司签订加盟合同,是以履行金模式,但是现在该公司跟本没有安照合同条款办事,纯属欺骗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交了5000元的信誉履行金,合同是这样的乙方累计进货满20万元,甲方将一次性返还乙方所交得信誉履行金,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甲方退还信誉履行金,解除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请问以下合同是否是霸王条款,此合同有没有效力?我是否可要回拖欠的工资并终止合同?谢谢!
聘用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外派非洲(尼日利亚、加纳、贝宁等国家)的销售工作。 二、 本合同为期三年,到达目的地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满不合格没有工资,但甲方负责乙方返程的一切费用。 三、
2011年12月15日,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09号的“西府少城”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名称暂不详)拒绝为该小区内的业主签收快递邮件,该物管公司王主管陈述的理由如下: 1、物管公司没有义务替业主签收快递; 2、为业主签收快递不是物管公司的职责; 3、物管公司无法承担签收业主快递的责任; 4、如果物管
两年前我预定一套房,价格相对便宜,现在该签合同了。卖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有关房屋质量的约定,要求签收新房两日内就要提出“房屋质量有问题,出具书面异议书”,新房两天能开到什么问题?使用以后才知道有问题,我们又失去了要求开发商赔偿的权利了!
收了押金与租金商场开业后业主拒绝签合同是否退还押金租金 有抵押金收据与写有季度租金的收据 业主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签合同 商场是否有理由不返还押金与租金 如果最有要返还的话是都返还还是只返还一部分 希望您的帮助解答
今年2月中旬在网上看到一则门面房转让信息,先支付了1.5万的转让费,然后和房东签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当时对合同内容看得不仔细,近期想要转让该门面时才发现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租约到期,自己搞的装修和添置的家电要归房东,而且还不得转让给他人收取转让费,房东可以提前两个月通知我们解除租约而不用赔偿任何损失,
霸王条款的分辨方法?当事人如果在合同期不满该公司服务想解除合同,为什么必须多交一年的管理费,这个费用是否合理,离婚了,我还有给你生小孩的义务? 当然运输公司唯一能耐是 不行不给你过户!有合同,可我认为那是霸王条款,是强卖行为!
商场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7:00.我跟商场签的合同里有些迟到一次警告,2次及以上罚款15元,半天无故关门罚款50,一天无故关门100.并交纳了2000元保证金。合同里规定在业主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商场有权力停止供电。前两天我迟到了3个多小时在我主动去交罚款的前提下他非要罚我25元说我是半天无故关门,我认为没有道理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