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留下2套房产和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中有一部分属于我向娘家亲戚借的给老公治疗用的,但没打借条。现在公婆要分这部分存款,请问我应如何举证?
我的一位叔公(只有一个女儿),已经过世10多年了,当时叔公老婆嫌我叔公家穷,所以仅有的这个女儿也在3岁时随母亲嫁出(当时60年饥荒年代),叔公在世时他女儿也就没有尽到赡养的,都是我家在照顾,就连死了,也是我爸在主持大局,所以我叔公名下的土地就归到我家的土地使用证本子上,现在国家开发征用土地,刚好这块土地
我们家在农村有祖遗宅基地,爷爷奶奶早就去世了,我父亲考上学业离开了农村,宅基地一直是我大伯家在住。现在父亲已经去世了,我们想要回属于我父亲的那份但是他们说宅基地没我父亲的份,我想请教下祖遗宅基地师父应该有我父亲的?
兄弟三个,父亲上班,有存折,老大家和父亲住在一起,老大家如何在父亲仙逝以后,偷偷把存折里的钱提出来,自己拿了.老二老三的那分怎么能要回来?
我爹在打工的时候,由于车没停稳,不行摔死,经过调解分了部分钱,都有我签字,可接钱的时候我二叔强先接了。现在我母亲和妹妹我二叔都管着,望您能帮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丈夫婚前向他父母亲戚借款购买房子,该借款用于付首付。婚后,我丈夫还贷款和亲戚债务,我负责家庭其他开支。该房产所有人为我丈夫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划分? 那么我们婚后还的钱,应该属于什么?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划分
爷爷家的房子被我姑姑卖了,财产理应是3分3,房产证上除了我姑姑一家和我爷爷的名字外还有我的名字。卖掉的时候我姐姐骗我过去签字,口头说会给我一部分财产的,结果她拿所有的钱去买了套房子,以我爷爷跟着她住,以后生活由她照料为名义一分钱都不给。请问这笔财产如何要回来? 问题是,我已经签字了,但是不知道她会一分
我于2010年6月1日借予前男友人民币11000元,当时他说他的用途是租借公司档口的押金(实质用途我也没有多过问),随后双方都签了借款合同书。 合同上有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都有)、还款的期限(2011年2月1日)、借款方式、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双方亦在合同上签字。
男方以前离婚,房屋未分后又结婚,过了几年把房屋卖了,又借了三千元买了现在的房子。 男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和男方前妻走了,小女儿和父亲生活。结婚十二年后男方由于疾病去世,男方只有父亲在世,妻子有一个儿子。 儿女都已成人。 请问:现在分财产,是不是要把原来的家产分成四分,男方、男方小女儿、女
爷爷家的房子去年被我姑姑卖了,价格不清楚。财产理应是3分3,房产证上除了我姑姑一家和我爷爷的名字外还有我的名字。卖掉的时候我姐姐骗我过去签字,口头说会给我一部分财产的,结果她拿所有的钱去买了套房子,以我爷爷跟着她住以后生活由她照料为名义一分钱都不给。请问这属于我的三分之一能要回来吗?当时我已经签字同意
一朋友陈某于2010年4月向本人借贷,协议2011年四月归还。借贷时说是其公司资金运转困难,归还时说工程完工但工程款难要回,在其今年5月11下午关机逃跑之前还在编织谎言,说要回来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借款。经过几点的收集材料:工程只是初步动工,所谓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收不回纯是谎言;隐瞒其婚姻状态,借贷发生后才与前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