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黑龙江省北极村,今年政府来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测量,说要把我们这里沿河两岸的住户都迁走,要对这里进行开发。我家的房屋是私房,并且是进行个体经营的家庭宾馆,一切手续都齐全,我想知道在签协议时我该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我应依据什么法律或法规来维权?
,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原告和其父母为了获取已被其父母亲卖掉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而把其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父母亲赠予儿子的赠房合同有效,买房方如何维权。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原告和其父母为了获取已被其父母亲卖掉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而把其父母告上法庭,买房一方和原告父母亲签订过买卖协议并委托宅基地申请人原告父母
尊敬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案件当事人,事情的经过时这样! 4.27日,我骑摩托车帮朋友送一个朋友去见他!但是在去的途中!我们遇到了旧城改造!把路封起来了!当事我就叫那个朋友下车,我准备调头折返就在转弯的过程中突然停到一声巨响,我被断电以后的高压线砸到!随后他们将我送到医院当时交了1500元。而后又交
我二伯的私房最近要动迁,地是二伯插队落户分的,地的性质是集体,由我二伯申请造的,没有土地证.但他本人已经在2009年去世,现在这个房子现在只有我一个户口在里面,我2003年迁入至今.我二伯在90年左右就已经和前妻离婚育有一女,女儿跟随妈妈,并且当时还有一个离婚协议书,房产一半判给女方.然后在2004年和另外一个外地女人结婚,
我刚购买的新房,拿到房屋不到3个月,整个楼道的进门口地面沉降,原来应该是在一个平面上的两块地砖,出现了2厘米不到点的落差 。我的问题: 1、我找开发商如何维权,已经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请详细指出法律法规? 2、我的索赔标准时怎么样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 说明,我们将联合同意楼道
2008年7月1日,我与怀化市鹤城人武部签定了为期10年的招待所租赁合同,举债百万将其装修更名为长城宾馆,次年4月,因鹤城区已正式下文责令该部搬迁被告知合同即将终止而停业,该部承诺我的投入和损失将足额补偿,期间多次让我顾全大局,我不转不租,为守诚信还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和门面,三年多来靠拆东墙补西墙艰难苦撑,时
父亲去逝,当初父和我按户口拆迁分的套二房,房产证为父亲名,现继母占有房子(继母有一儿子现在它处住),以无处住为由,提出她居住至百年后再处理,可否有方法先过户,让她暂居住一间,另一间先出租?通过诉讼担心执行难,诉讼后能不需要对方配合公证,直接过户吗?多谢。 听继母说,曾以户口参与其父母亲家套二厅的拆迁
在2012年2月20日市政府出了一份 温政发(2012)19号文件,而且特别注明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以前制定的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安置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文件中讲到高层建筑的住宅安置房最小套型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而他们又制定了一个补偿方案,套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