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立医院上班五年了,单位从未提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我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应怎样维权?
1.2004年进单位工作,2005年7月正式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008年至2009年是一年一签,以签2次合同,是否以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天公司来签2010年合同又是一年的,解释说下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可否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以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内容都是“车床编程”,今年拿到手上的合同工作内容
合同未到期,“公司以平时工作表现不佳,且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表现不佳”为理由将我停班,并且当着我的面说这就属于劝退。公司在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我该如何替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本人原在厂内开叉车,后因原因不明,要求调离包装车间工作,合同中没有说明厂部可以随便调动本人工作,现在厂部说明,如果本人不愿继续工作,就作为自动离场处理,这符合劳动法吗?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处理?(合同期签订为3年)
想问4个问题: 1. 我于07年在公司上班,工作到现在,6年时间没签合同也没上保险,这六年这个损失怎么算。 2. 我于2012年5月15日离开公司,至今还没有发4月份工资给我。这个月工资我要怎么索赔。 3. 我是因为工资低,利用周日的时间做了私人业务,被公司发现,所以自动离职了,但之前我说过辞职的。但我没有用公司的名
跟业主签了租赁合同,中途业主把房产卖给另外的人,合同未到期,现业主要收回房屋,该怎么处理?
跟业主签了租赁合同,中途业主把房产卖给另外的人,合同未到期,现业主要收回房屋,该怎么处理?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农村的,家是南通的,今年爸爸跟舅舅去吉林打工了,应该是舅舅跟一个人(那个人是南通的)联系的,然后就跟我爸爸去了,没有签任何合同,工作两个月之后在一次工地上摔下来了,肋骨跌段了四根,肝也切除了一半,现在那边只愿意赔偿5、6万,我现在想知道,可不可以在我们南通打官司?如果打官司是按照哪
某女家中一共五兄妹,第一轮土地发包时按五人的数量分得承包地,第二轮土地发包时不知何故将本应属五兄妹共同承包的土地分为四位兄长平均承包,未给某女发承包合同,登记本上也只是登记了四位兄长各自分得的土地面积,某女于2011年底才发现上述事实,请教应如何处理?
我买的商铺购房协议中面积是170多平米,当时一次性全付(其中有一半款项是贷款支付)。但现在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告知我们实际面积多出来了30多平米,且这些多出的部分将消防设备,和公共楼梯间走廊也包含了进去,我们现在要求退房,开发商僵持不愿退,声称可以以低折扣卖给我们,或是将商铺割成最初的协议面积,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