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朝阳一家汽车4S店工作,这个家店集团董事长总共开了六家店,分别注册的公司。我跟A店签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的劳动关系应该属于朝阳社保。但是后来我才通过行政部门得知我的社保由单位转移到了昌平区的B公司,也就是说我现在虽然在朝阳区A店工作,但是我的社保关系却私自转移到了昌平区。我想知道,虽然这两家店都是一个集团的一个懂事长开立的,但是我并没有跟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擅自转移我们职工的社保,违反劳动法规么?而且,我们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签订了两份,但是并没有发到我们个人手中,这样子合理么?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下, 我原先在一家民营医院上班,于2011年3月24日提交了辞职申请,董事长已经签名。上面填写的拟离职日期是2011年4月24日,由于本人当时是孕足月准备待产,在上面同时写上了拟2011年4月1日开始休产假。然后于2011年4月1日开始休产假,于4月17日生了宝宝,之后一直在家休息,没去办理离职手续,拟定明
我于1990年6月入染织厂成为一名集体员工,因工厂裁员,我于1996年6月签定离职申请书,染织厂和工业局有盖章,但劳动局没有盖章,这样我可以要求厂里卖社保和赔偿失业金吗、【当时入厂都没为我们办社保】
从03年到2010年8月原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8月10号离职,并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我有一个问题向有关人士咨询下:当初合同书签写“工资含有养老保险,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书有效吗?我还有权力依法向原单位追缴社会保险吗?自己辞职的还能得到经济补偿吗?但今天仲裁员告
退休金减半的事情和丹东市舍 保局有关吧,我是98年投的保我是50岁退休吗?我交的保费是高杠的 今年涨到5300了 你能帮我算算我退休的时候工资能拿多少?现在改交低杠的合不合适?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的一些疑惑的问题,我在单位购买了一年的社保,后因其他原因辞职,隔了一年多,又回到原单位工作,现在想继续交社保,请问一下我现在的社保是继续上次的续交还是重新办理,以后离开了该单位,我的社保又该怎么处理,我是外省务工人员,农村户口!
我的亲人用我的资料应聘了一家企业公司,现已用我的身份证交五险一金多年,我现考了公务员,单位上也要缴纳社保,医保,我现不知该怎么办好
你好! 我是2003年进入现在的公司就职,公司2008年才开始买社保,我现在想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交2003年至2008年之间没有买的社保呢? 另外,我进该公司至现在一直都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给予一天有薪年休假,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尝呢?如公司应当给予经济补尝,而公司又不给,我应当走怎样
我爱人是83年参加工作的,期间一直按规定缴纳社保金。由于企业的原因2006年买断工龄后就再未续交。未能满足缴纳15年的年限。(差一年半)现在是领低保时期。 请问:1、未交满15年社保金对退休后的退休金有何影响? 具体表现在那些方面,与足额缴满的有多大差别? 2、如有影响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补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