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年前向本村村委买了一处宅基地,由于现在人口多原有一处房屋不够居住,想建房而当地土地管理局与建房局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辞不让建房。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的住居地是县级以下居住地
以前是农村户口,因为上学现在是城市户口,现在想在宅基地上盖房,需不需要什么审批手续?以后万一有什么拿什么证明房主是谁?现在是城市户口会不会对以后房子所有权有影响?如果以后征服征地什么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怎样做是正确合法的呢?
我家想把老房子拆了重建,去问村委会,村委会说先拆了在批。拆了之后,村委会就是不肯批,去咨询了相关人士,说是没有旧房拆除协议,当时村委会也没说要写这个协议,我家房子已经拆掉了,问一下应该怎么办,这个协议可以补吗?
我弟弟是农村户口,无房,准备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面已经审批了,可镇土管所不审批,说他们那里已经被市政府规划了,请问土管所不审批违法吗?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我是唐山滦县响嘡镇人,有一儿子已年过18周岁,想给孩子准备盖一处新房,留作以后孩子结婚用,需要交纳的钱已交给村书记,同时办理房基地的其他几户人家,有一部分已经批下来了,但我们的还没有批,我很疑惑。在此之前,我卖了自己家面积小的房子,换了现在的大一些的房,并且足额缴纳了所用相关费用,我现在只有一处房,为
1、家中需要在原宅基地基础上扩建以满足住房需要2、审批的是需要占用的是部分村中空地。我家前面是村里的空闲地,需要向村集体申请3、但是我家还有另外一处面积不大的老房。。其他的条件审批都满足请问。我家申请是否符合“一户一房”的标准,我家5口人。哥哥已结婚。。和父母一起住。。
我是镇上居民,在一农村买了一块农民分的宅基地,该村居民小组已经签字盖章证明是村上统一规刬的宅基地。请问我能在这块地上建住宅吗?同时还需要办理哪些建房手续?在此叩谢了!
2000年入赘时是3楼3底的楼房,当时与丈人家分户分开了(现家庭成员:本人、妻子和女儿、儿子四人)。现在旧房子旁都是邻居饲养鸡、猪的猪圈,而且是楼房!卫生状况实在是太差了!现在想申请宅基地在别处构建新房!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