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济适用房房款交付后 以前地段拆迁费 工人费 拆料费户主另外再出 该不该?
买经济适用房房款交付后 以前地段拆迁费 工人费 拆料费户主另外再出 该不该?
一家三口,父亲母亲和我,父母退休,我工作(不满30周岁)。 因为条件符合,最近以3个人的名义申请了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打算做为我的结婚用房,并且即将进入摇号阶段。 问题一:我们家是私房,是爷爷从旧社会就租借的,一直到现在,已经有60年以上的历史了,现在我们家的房产证归房东所有,但房东没有办理户口,我们家
农村土地证户主为母亲(已过世),立基人为儿子及媳妇和孙子,先将面临拆迁,请问另外两个妹妹有权继承吗?
由于农村面临拆迁,土地证上户主是母亲(已过世),立基人是儿子及其妻子和儿子.两个妹妹现在要来争遗产,且户口早已迁出,请问她们有权享有遗产吗?就这张土地证上的面积而言,份额是多少?
我老公是杭州人,我是临平人。我们想在杭州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这个时候听说我的户口所在地临平的房子要拆迁了。那么请问我如果先申请可经济适用房的话还能不能享受原有的拆迁赔偿
户口离婚后不肯迁出并要求拥有拆迁费,我是户主有影响到我的拆迁利益了吗
我于2006年离婚, 现在已经有了合法的妻子和孩子 ,这里现在要拆迁了 ,土地及财产会影响到我的拆迁利益吗 ?注:离婚时财产属于我拥有。
我2009年买的一套经济适用房,我父母的户头和我们以及孩子的户口是上在一起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现在我听说我们这里会被房开商拆,我想知道我怎么样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保障?我听说房屋面积的赔付是有比例的,还有我父母和我们是不是可以按照户头得到两套房子呢?
2011年在社区居委会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当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要用户主的名字申请,也就是我父亲,现在我们终于抽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钱刚刚交上,问题就出现了,这套房子办房产证是应该办我父亲的名字,还是办我的名字?或者当时就应该用我的名字来申请? 若用我父亲的名字登记的话,几年后要过户到我的名下 就又
2010年中旬,一家开发商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为由,需要拆迁我家房屋,并签订了拆迁合同,合同标明在原地新盖的小区里赔偿我们一套新的房子。随后我们搬出,房子被拆。如今已过去2年,但是经济适用房仍未动工。前几天在网上浏览到相关新闻报道,说这家开发商根本没有取得政府的相关手续。 这下我们可就慌了,房子已经被拆了,
现有一经济适用房,户主是我奶奶,户口内还有叔叔,堂弟的名字。房子给叔叔住,奶奶和我父母住。因家庭突发矛盾,叔叔骗走户口本不给归还奶奶的那页,怀疑其拿着户口本想找人偷偷过户!想问下,在哪可以查到此房当前户主是谁?是否需要什么证件,凭奶奶的身份证和奶奶本人也可前往,其它证件都没有!。另想咨询,因老人岁数
请问如果以前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可以再购买商品房吗?如果再买一套商品房的话,之前的那一套经济适用房会取消收回去吗?
二人结婚,女方拆迁分房,户主是女方,男方名下没有房产,男方还有权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如果先申请经济适用房,女方是农村户口,拆迁还会分房吗? 对分房或赔偿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