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第2次土地承包,我和父母是一家分得3.8亩地,后来92年父将1.2亩交给我哥种,现在我家几个孩子人多地少,我要求哥种我家的1.2亩地交回0.6亩,哥不同意。请问我要0.6亩地合法吗,经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前不久我父亲去世了,母亲也丧失劳动能力了,我哥嫂现提出要分割父母土地经营权,但我不同意。理由是我哥早已分家立户并集体给他们一家划分过土地,他们一家为另一个承包户,我现在和父母为同一个承包户,而且我老婆孩子都没土地,所以,我认为如果再给他们分既不合法也不公平。请问,如果上法庭我是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保留父
我爸他们一共七姐妹,我爸和幺叔两男孩,幺叔为超生的,所以当年分配土地(按人口分配)的时候他就没有分到土地,这之前姑姑姑妈他们没有要求分土地给他们,而现在土地增值了,她们回来要求分地,当然老爸是同意的,但是幺叔要求在姑姑姑妈她们分走她们的土地后再跟我爸均分剩下的土地,我爸不同意,因此他也不同意了。我想
一级公司将垃圾场出售给了二级公司,一级公司将垃圾场租给中间人,中间人将垃圾场租给驾校,签订了二十年合同,驾校将垃圾场收拾好,现在二级公司要求收回土地,驾校该怎么办?收拾垃圾场和建设驾校的费用由谁出?二级公司能告驾校么?
我爸他们一共七姐妹,我爸和幺叔两男孩,幺叔为超生的,所以当年分配土地(按人口分配)的时候他就没有分到土地,这之前姑姑姑妈他们没有要求分土地给他们,而现在土地增值了,她们回来要求分地,当然老爸是同意的,但是幺叔要求在姑姑、姑妈她们分走她们的土地后再跟我爸均分剩下的土地,我爸不同意,因此他也不同意了。(
我于1983年租用集体空闲地近800平方米,建造小型造纸厂至2006年(因国家政策环保未通过而关闭),关闭后至今一直闲置未用,租用期间修建了厂房和一些装原料的池子。2012年5月响应政策退耕还林、复垦与本生产组20人以上社员代表会议口头协议通过除厂房外余下600平方米按四、六分成。现今复垦拆除后部分社员提出异议,要余下
谢谢你的答复!就昨天的问题‘租用集体土地赔偿款纠纷’一事。再向你咨询一下: 于1983年开始租用集体土地建厂,当时的协议现在双方都没有了,集体唯一可以证明的是我往年交租金的收据。但不能证明租用土地的面积,因为我是本社社员,在此租用期间我用自己相当一部分承包地或自留地从其他社员调换过来的。集体争辩的是我所
协议 主协议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乙双方本为兄弟,现乙方需用甲方黄泥垅(离高速收费站大约1千米处黄泥塘公路交叉口)土地建房,先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 1. 乙方用一台现代—55型挖机.福田农用车换甲方在黄泥垅的荒田建房。 2. 甲方愿以黄泥垅荒田换乙方一台现代
协议 主协议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乙双方本为兄弟,现乙方需用甲方黄泥垅(离高速收费站大约1千米处黄泥塘公路交叉口)土地建房,先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 1. 乙方用一台现代—55型挖机.福田农用车换甲方在黄泥垅的荒田建房。 2. 甲方愿以黄泥垅荒田换乙方一台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