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保利花园的业主!昨天中午下楼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于是我去了物业掉了监控录像发现我的车在2010年3月3人被1男子推走!走到小区门前还是保安开的门!平时我们小区尽人都给拿卡!车进车出走检查钥匙!今天保安队长找到了我谈赔偿问题!说赔偿我500我没同意!我车3150买的 有票据!而且很新!我认为这次丢车物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的电动车不怎么骑,一直都是推回家。今年8月份物业通知不让车上电梯也把唯一的一条路上了链子锁,只有放到地下停车场,每年缴纳120元的充电费,还签了停车协议。我认为物业不让车推回家,车只有停在下面,只要停就得签协议。我们每月交有物业费,在自己的小区,装有很多监控,小偷可以进出自由,作为业主也太没安全感了。
电动车在家属院里存放,有门岗看守,第二天早上发现电动车丢失,报案后,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作出回复,只对内部当班人员进行处罚,对电动车不负赔偿责任。请问一下,物业公司是否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做出适当赔偿吗? 物业公司拒绝作出任何赔偿,理由是没有收取电动车的看车费,家属院的门岗没有看
业主的财物被盗,不能任何责任都推卸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的,不是单家管家,不能认为交了管理费就是等于买了财产保险,物业不是保险公司
小区提供自行车棚,但无人看管,不收取费用,电动车在车棚里停放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赔偿
小区提供自行车棚,但无人看管,不收取费用,电动车在车棚里停放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