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请问用人单位五保中可以不买养老保险吗? 我司现在要为员工买保险,如果我司为员工付四保(除养老保险外)的所有费用,不用员工付,不知道可不可行。
我的公司现在还没有员工,可是劳动检查部门要求我们必须上保险,非则要罚款,这怎么感觉是霸王条款,法律政策上是否有有关的解释
我在惠州厂里上班,现在要辞职来深圳上班,请问,我在惠州办的工伤养老保险可不可以从惠州厂里转到深圳所上班处呢?
我是从事环卫的 以前因为上面利益的问题 就没有给我们上保险 后来才开始上的 想请问一下养老保险可以补回去吗 要补应该怎么补 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请提供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