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和我老公一起按揭了一套房子,装修是我出的钱,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贷款还没还清,请问这套房子如何才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人一半),有几种方式呢?可不可以写协议,或者其他的方式,一定要有法律保障的方法。
婚前单方购买的房子,婚后如何才能只为购买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同有财产?
具体情况是,女方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由女方父母出钱,现房产证还未办理.这套房子理应属于女方父母所有,考虑到女方父母不能贷款20年,购房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现在考虑到女方如果结婚,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就会变成是夫妻共有的财产了.现在在还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如何填写房产证上的名字才能使得房子归女方父
我们婚后一直吵架不断,感情很不稳定.婚前女方按揭买房,婚后一直是女方一人供房,如何才能保障女方的权益,即以何种方式供房才能保证月供不为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男友09年11月买房,首付30万,之后60万按揭(男友父亲与男友一起按揭,婚后也如此,我不需按揭),户主为男友。我们定于2011年结婚,我家出20万装修,男方未写借条,是我银行卡转账给他账户,房产证没有我名字,未来具有不确定因素,若离婚,我能得到赔偿吗(高于20万)?或如何才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朋友们好,请问下,房子是我老公婚前的,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如何成为我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呢?是直接去房管交易中心加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吗?还是签一份共同协议再公证?请问是去哪办理呢?哪种更有法律效益呢?一般房管交易所周6,周日上班吗?非常感谢!
老公在结婚前就买好房子,我和他说好,结婚后要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但一直没做过什么手续。新的婚姻法出台后,我就对我们婚姻就没安全感了,老公承诺说会把房子看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是我们没什么凭证。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把房产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请问我们是否可是按婚姻法里这条“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目前还在还贷中,怎样才能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老公用公积金在结婚之前就买了房子,还有一个没有房证的阁楼,现在我们共同还贷款,我想知道怎样才能在有贷款的前提下,把房子和阁楼变成夫妻共有的财产。
1.婚前男方签订购房合同,婚后拿到房产证,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姓名,婚后女方如何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使婚前男方个人房产成为婚后夫妻共同房产? 2.2011年12月份曾到濮阳房管局加名,但被告知购房合同在婚前,加名需要交税,请问各类费用总共需要交多少?请问如何计算,请举例说明,假如购房时房款20万,现升值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