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镇上存在着很多私人放贷业务,我表弟以放贷为名集资借了我私人9万元整,并向高利贷借了10万元(月息3.8分)是我担保的。当时我不清楚什么原因,考虑到家里亲戚就签了字。另外向周围邻居大概借了60万左右。2010年4月10号高利贷到期,我表弟却失去了联系,债主在向我逼债。我拿不出钱 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报警的话又该怎么操作。 谢谢! 盼复!
朋友在去年借我9400元,今年又以合伙做生意拿走1万。9400有借条但名字为我曾用名。以合伙做生意拿的只有7600上面只写了‘今拿*元他姓名日期’其余的3000我没任何证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可以报案诈骗吗?说合伙做生意我没证据说明他说是合伙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