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去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我父母用所有积蓄为我买了一套房子并进行了装修。应女方要求,房产证上署了我和她两个人名字。现在我们夫妻二人感情不合,经常吵架,甚至有离婚的可能。婚后买房我父母并没有说明是对我个人的赠与,如果离婚女方将分掉一半房产,我面临人财两失的局面。后来一位朋友告诉我可以给父母补写借条,声明购房款是借的。这样借的钱买房是为了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要先偿还债务。我想问问律师,这个办法有用吗?我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购房款是从我父母账户上转到卖方户头的,银行转帐凭证、卖方收据都在我父母手里。
我和男友共同买了套按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婚后我们会共同承担房子的一切债务,他和前妻还有一个叛给他的未成年女儿,请问,这套房子以后属于我和男友的共同财产还是只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婚后房子有我的一半吗?谢谢帮忙解答! 1、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 2、在婚前签订婚前协议表明这套按揭房婚
婚前向亲戚借款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婚前向亲戚借款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婚后丈夫所欠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离婚后婚前所有债务归丈夫所有。现在丈夫被借钱给他的人告上法院,妻子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妻子并没有享受到借来的这些钱,借来的钱也不是用在家庭日常开销当中的!是丈夫做投资用掉的,而对于丈夫的投资妻子不知情也没有过任何的参与!确切的来说丈
本人于2008年12月1日领取结婚证,婚后因多种原因导致欠债,男方欠债24万,女方欠债22万,部分债务夫妻双方签字,部分债务单方签字,但双方清楚用途,均有详细的登记。2011年6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自愿承担女方欠债22万(已还清),男方自愿承担24万,但男方至今无力偿还,男方家人向本人女方追讨,请问:女方还需要承担
请问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婚后被迫办理双方名字的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请问律师,房子是结婚前我母亲全额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单位集资房,没有贷款,有购房协议,是我母亲和卖方签订的,而且当时这个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结婚后集资单位统一办理的房产证,办理的时候本人没有去,而且要求结婚的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办一个人名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否则不给办理,我已经结婚了,哪来的单身证明
我朋友和她老公结婚10多年了,去年她老公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一次性付清的,但是房产证只写她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是一人一半的吗?
我马上要和男朋友结婚了。但是关于房子的问题。我有点苦恼。他是于09年购房的。当时是付了首付然后再按揭的。房产证是上个月才拿到的。但是他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约定婚后由我来按揭。最近出了新的婚姻法。我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时候若真的离婚了。房子是不是真的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因为这个问题,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