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业厂区里面搞土建维修工程,我把其中一个小工程转包给了当地的工人。跟他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但他在施工过程中被碱水弄伤,开始他的伤情没跟我们沟通,到严重后才来找我们,我们也把他送往医院并交了前期的医疗费用及手术费用,现在医疗费用快用完了。
我想知道几点:(1)我们和他之间是属于什么关系?
(2)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3)后期的医疗费用是否应该我们来出?
(4)如果打官司我们胜算有多大?
(1)如果双方讲好所有医疗费用一边一半,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是不是也包括在内?
(2)我和工业厂区的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对于这种事情他们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所有的维修工程都是这个工业厂区的领导安排我们做的)
我父亲在石场开采石头,被一个小铁块打伤了右眼,铁块大概3mm*5mm,眼球被打穿,铁块位于眼球后部,经西南医院医生鉴定铁块不能取出。经过现在大概1个月的治疗,右眼大概视力恢复到了大概0.3,在医院住院期间,照料父母的生活由我或者母亲照顾。出院可能后面还需要休养2个月左右。那个采石场是一个私人老板的,他们没有开采
在工地工作时间突发心梗死亡,向工地索赔,但包工头没有给上保险,包工头又没有资质,包公头不给出示证明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工地是否也要赔偿?
律师好,我是2011年发生一起工伤,最终鉴定我是9级伤残,我月收入税前是13000多,税后大约9000,请问我该拿到多少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万左右吗?这部分钱大约什么时间可以支付,公司人事说要等退休或者离职才支付,我网上搜了下,好象是不对的 我应该如何获得?另外,工伤鉴定完毕,大约多久社保会把这部分钱发给公
事业单位人员,1975年因工致残,2000年鉴定为工伤,根据黑劳险字[89]72号文件认定为四级工伤,2000年底退休。退休前和退休后工资正常发放。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第三十条提出交通、伙食补贴是否合理。第三十四条要求生活护理费是否合理。第三十五条要求四级伤残享受21个月的本人工资补贴和伤残津贴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 您们好 现跟您们咨询工伤赔付问题 我父亲3个月前 在附近一家民营企业干临时工 按小时结算 干了好几天了 ,因为工作地点铁块塌方把我父亲致伤,有该公司员工送到附近医院,并与当天下午该公司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 ,后因伤势严重 第三天院,我再去该公司要钱时,该公司老板 跟我协商 让我报居民医疗保险谎称
我朋友家亲戚(男性)三年前上山砍树被砸到脑袋,目前成为类似半植物人的残疾人(能听到声音,但是无法活动)。现在他妻子要照顾2个六十多的老人和一个上初一的小孩。当时那个老板包下一座山林,承包给一个工头做,工头没跟我朋友的亲戚签合同,所以法院没判多少钱。现在因为家里没钱治病,是否还可以起诉要求当时的老板给予适
我朋友家亲戚(男性)三年前上山砍树被砸到脑袋,目前成为类似半植物人的残疾人(能听到声音,但是无法活动)。现在他妻子要照顾2个六十多的老人和一个上初一的小孩。当时那个老板包下一座山林,承包给一个工头做,工头没跟我朋友的亲戚签合同,所以法院没判多少钱。现在因为家里没钱治病,是否还可以起诉要求当时的老板给予适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山西省太原的《工伤条例》下来没有? 我是2010年出了工伤,鉴定是再2011年下半年,评了一个九级的残疾人士。 我知道2011年1月国家出了个新政策,对《工伤条例》有改动:我现在如果合同期满了,或我提出辞职的话,按《工伤条例》的话就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以前是由单位出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