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工作关系,马上要被外派出国。我现在的劳动合同是和一家外商独资公司(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签订的,公司帮我按规定缴纳四金和个人所得税。我被派到比利时的一家公司,出国以后,我和现在这家公司的劳动关系随即终止,然后和比利时的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比利时那家公司原则上和国内的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虽
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时带去有公司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员工报销表复印件,工作记录表,总经理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仲裁的人员说都没盖公司公章,证据无效,该怎么办啊。
我于8月17日上缴劳动仲裁,要去公司补交3月21日至8月15日社保,结清7、8月份工资,中止劳动合同。 公司现已给我补交了4、5、6月份综合保险和7月份社保。今天让我去公司做交接,但是每个做离职手续,也不给我结清工资。再我再三要求下,同意在9月5日得时候结清工资。 现有如下问题 1、我打电话去12333问,他们说应给我缴交
我老婆现在怀孕马上7个月。去检查说宝宝在子宫口。不能坐点拼车。不能颠簸。不能出力。我们就叫我老婆休息下来。。之后公司叫我老婆去公司签2个协议1:休息期间社保有自己全部交。2:休息完产假之后工作有可能变更。去车间上班。我想问下。社保一定要自己交吗。。。第二份协议可以不签吗
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开始这家公司给我上了五个月北京社保后,没有通知我们就为了省钱把我们的保险关系上到深圳了,我今天从网上刚查的北京社保断交然后去问人事才知道的这事,已经转过去两个月了都。 据说比在北京上社保便宜了好多。我问人事 :我在北京工作,为什么保险转到那里,人事只回答:都转了。 这种回答让我很不
离职后,原单位没有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导致新单位上不了社保,现在要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转移社保,仲裁期间的社保要怎么处理
我因为单位给我缴的工伤保险费过低与我的实际工资相差一半致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比实际工资算也相差一半,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箅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不同意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说这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仲裁,我该怎么办?另外在工伤住院期间单位没有派人陪护是家人一直陪护,请问这期间的陪护费该怎么箅?请专业
跟劳动局投诉让公司补交了社保,个人部分的钱也给了公司,公司给开了户,但是扣款的账户没有钱,现在又和我说让我先把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终止掉,再跟我协商,否则不会交社保,也别想拿回个人部分的钱,我想问下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让公司把社保交进去吗? 是我2月7号提交的仲裁申请,按规定仲裁是不是应该有结果了,仲裁
我是3.7号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3个月,由于个人原因3.19号提出离职,3.20后办完离职手续。这期间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是双方有约定。辞职后工资是到4月初才发。最终发的工资中扣了三月份的社保缴费,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部分。请问,扣单位缴纳的部分这种做法合法不?我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