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个信息说我中奖了 然后我填写了一个资料 他说如若不联系有关人员 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然后会按照合同 把我填写的资料转交给法院起诉我
麻烦帮我看一个这个欠条有没有法律效益,如果到期不还钱去起诉有没有效?
今欠到南宁市高峰商场138号(姓名)人民币货款XXX元整,定2009年7月10日前还XXX元,8月10前还XXX元,9月20号前还清.此据. 欠款人:XXX 2009年6月2日 是欠款人手写的,没按手印有没有问题
帮忙看一下这个,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律责任希望你们帮我审核一下我应该被骗。。谢谢
合同签约状态: 甲方:上海伯马实业有限公司(已签约) 乙方:张伟(已签约) 国家劳动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分局(已审核) <恭喜您,合同经四方确认后于2012-05-27 13:04:47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在法律的有效范围内:由公司法律事务顾问_陈律师在场监督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如:此后双方有任何争议以此合同为准<请
请问一下上海网络合同申效有备案吗。。还有没有国家劳动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
请问一下有没有国家劳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如有他有没有对网络合同上能申合吗。。上面签名字是假的。。能申效吗。。。谢谢。。。
我现在起诉陈宏林可以要回5800元钱吗?现在有没有过时效呢?
证明陈宏林欠陈毅柯敏勇兵三人人工费总计一万二千元整,分二次在工行汇给柯敏人民币伍仟元整,剩余六千二百元在2009年12月底在北京刘家窑地铁口已全部给殷勇兵和柯敏(其中陆千贰百元中有陈毅伍仟八百元整,证明人:陈宏林、陈翠荣,身份证号码321025197510058013,手机号13699154523 2010/3/19 这两年一直在找柯敏要
证明陈宏林欠陈毅柯敏勇兵三人人工费总计一万二千元整,分二次在工行汇给柯敏人民币伍仟元整,剩余六千二百元在2009年12月底在北京刘家窑地铁口已全部给殷勇兵和柯敏(其中陆千贰百元中有陈毅伍仟八百元整,证明人:陈宏林、陈翠荣,身份证号码321025197510,手机号1354523 2010/3/19 这两年一直在找柯敏要,没有向陈
证明陈宏林欠陈毅柯敏勇兵三人人工费总计一万二千元整,分二次在工行汇给柯敏人民币伍仟元整,剩余六千二百元在2009年12月底在杭州已全部给殷勇兵和柯敏(其中陆千贰百元中有陈毅伍仟八百元整,证明人:陈宏林、陈翠荣,身份证号码321025197510,手机号1354523 2010/3/19 这两年一直在找柯敏要,没有向陈宏林主张,后
你好!我想继续咨询下:双方打架(谁先动手已经分不清楚),打架造成双方都受伤,对方是两个已经上60周岁的老头,请问假如我受伤程度没有老头那么重,我就要被刑事拘留吗?请问哪部法律哪条规定,满60周岁的老人有这种保护?如果有这种保护,请问老人受保护的前提是什么? 这个事情发生的前提是,对方的确霸占了我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