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情况,甲方骑两轮摩托车撞到蹲在路上修摩托车的乙方,乙方送往医院救治无效身亡。乙方所驾驶的摩托车属无牌无证的报废车辆。可是在事故认定书上只是说明乙方违反行人不得在路上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甲方负主要责任,违反了未买强制保险以及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2010年8月4日下午我父亲和我大伯乘坐公司的车辆在回公司的途中发生车祸,我父亲身上多处骨折,大伯抢救不及时当天身亡。对方车辆发生车祸后弃车逃跑。刚好当时事发路段正在施工,道路还未正式通行,处理此案件的是刑警队,我父亲公司的司机已经做了笔录,对方现在还未归案。刑警队委托交警队出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可是到现
交通事故,行人为聋哑智障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事故地点已过人行横道12米,交警以我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发现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定我车承担主要责任。理由充分不?我要申请复核,需要什么证据?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驾驶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未确保安全车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同等责任。 我方认为对方未按规定让行是直接原因,对方应付主要责任,想申请复核,能行吗? 急求谢谢! ***驾驶三轮汽车,沿**省道自东向西行至事故地点,与由南向北**无证驾驶的无牌2轮摩托车碰撞肇事
交警大队给的(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不合理,申请复核的期限是多少天?
我是在大连发生的交通事故,老家在丹东,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医生告诉我可以出院回家养病了,但交警的责任认定是一直都未给我,因为交警给我做判决时内容模糊,我一直没有签字,在我出院的前一天我给交警大队打电话,说到认定书的事,给我负责的警官告诉我把责任认定书以发快递的方式,邮寄到我的老家,在我收到认定书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