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是一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约是十年前改制,当时制定的章程说退休要退股,是不是都应该执行,包括董事长。公司法说股东转让股份给外人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如果董事长股份占半数以上,是不是退股想退给谁就退给谁,谢谢。
企业转制了我选择了继续履行原合同没有拿一分钱的补偿,现在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我去仲裁这样,按新劳动合同法的话仲裁赔偿的金额还不如转制时的一半,如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
请问原国有企业已改制成民营企业,但女职工刚好怀孕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单位已不存在,这名女职工的工资是否由新的单位承担
一、陕西省经营事业单位改企方案是由省政府陕统一制定还是各单位自己制定后通过职代会在上报; 二、改制对于40和50优惠政策 三、对于改制以前,在事业单位已内部退休人员如何安置 四、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具体内容
一、陕西省经营事业单位改企方案是由省政府陕统一制定还是各单位自己制定后通过职代会在上报;二、改制对于40和50优惠政策 三、对于改制以前,在事业单位已内部退休人员如何安置 四、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具体内容
我是西安某改制国企的一名职工,于1989年参加工作至今,在单位属于在册职工,并在之后的改制中入股成为一名股东。单位有几处,门面房出租并收取租金。我自96年下岗至今单位给交着养老和医疗等。现单位被政府拆迁并赔偿几百万。咨询:1 此笔安置金依据劳动法职工有份吗?2 股东是否获利较职工还多些? 3 单位还依据过去的政
我厂2006年改制,除留守员2人,厂方全部将职工的医保让职工改交成城镇居民医保,现在我们退休了,还要一直交居民医保,但是退休金很低,是否有政策可让我们转成职工医保,退休后就不用再交医保。
改制企业,某人与上市前几年购买原始股若干,于2010年去世,2010年股票分红公司分了,2011年未给,现公司即将上市,公司劝其家属将所购股份让出,说公司明文规定,员工离职一年后公司收回其股份。家属持有记名股东股权证,上面有员工姓名,股份数额。 请问公司强行要求退还合理么?员工家属不想退股,怎么处理比较合理?
我们是轻纺集团下的一企业,属大集体。在2001年年底时,公司以企业面临困难为由,要分流和下岗部分员工。并要我们替企业分忧。把我们在本企业工作了20年左右的70几名员工一次性的补偿生活费2万-5万不等的金额全体送进再就业中心,二年后在2003年底就交入了社会。但在我们走后公司确大量召入年青的合同制工人。深感受骗的我
我单位原为国有企业,后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我不愿参加改制而自谋职业,请问企业能不能给我算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另外,我单位是2009年改制的,当时是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改制后的企业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改制后的企业给我们有什么补偿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