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充南部某镇的居民,我家的房子是在1985年建修的,当时的地基实属自家的责任地,后来镇上搞城镇建设,我家的房子就处在街道边,镇上的人多次催我们重修,老房子在那里影响镇容,因家庭条件不好一直没有动工。今年因地震成了危房,只好全拆,在我们准备重建的时候却遇到阻碍。镇上的国土局和建管所双管齐下,叫我们交什么税,许多种类一共加起来有两万多,还说我们的地基是集体的,叫我们给钱买,不买也修不成,我就不懂了,因一场不该有的地震,我们就要多交这么多的钱吗,一个农民家庭受此灾害已经很惨了,还要因此受更多的人祸吗,甚至有当官的威胁我们现在不修的话,以后交的税会更多,我想请教有关专家,我们这样的情景到底是该交税还是不交呢,到底哪些税才是应该交的呢,该交多少呢?谢谢!!!
我们全家都住在农村,我爸爸妈妈是农村退休教师,我和哥哥也在农村教书,由于经济困难都没有买商品房,所以在家里住,家里有旧房几间,因年久失修,现已成危房,不知是否可以重建。
我的老公的房子现在还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们想过户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一家人都是残疾人靠低保,我们也是拆迁户。我们是2002年拆的2009年年底分的,现在就是不知道买卖合算还是赠与合算,还有应该交多少税,房子是137.85平方米在温州上田小区
我在湖南常德县城开了一个门面,是做门窗生意的,面积大概有60个平方左右,可生意不太好,这几个月都没什么事做,可税务的要我交3000元国税(去年没交的),然后每个月交300元,我都没生意,还要给请的人开工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个体工商户营业额不到5000元不用交国税,是这样的吗?我到底要不要交国税呢?
有一套危房因质量问题,被开放商回购过去了。现在再买一套需要缴税吗?这个跟拆迁房是否一样,拆迁房听说不需要缴税的。 这套房子现在开放商手里,不知道开发商怎么处理?
我从单位辞职时同单位签了竟业补偿金协议,单位同意补偿金在最后发工资时一次性全部付清,但要交税,这样我要交出很多税,请问交税合理吗?
在1996年镇政府对我们街道所有住房说统一规划,强行拆掉,当时我们家没有经济能力再建,父母只能搭了个小棚居住,现今有十五六年,父母最怕刮风下雨,寒冷冬天,母亲三年前含泪离世,父亲而今八十多岁又与去年十月份得了半身不遂,做为子女想在老人有生之年,能有一个好的住所,让老人安享晚年,现向所有亲戚朋友借了些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