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个体经者。工商执照年检时,让我们签“申请年检,验照工商营业执照承诺书”。内容是:此地域属动迁封闭冻结区域,如日后拆迁,不以此营业执照向政府或其它单位索赔。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验找照。 工商管理所这么合法吗?工商所和动迁办要合并吗? 工商管理所是行政执法单位。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
本人于04年注册经营个体户,09年3年接到公司开户所在银行通知去办理销户手续,原因是银行核实我所经营的个体户公司因未年检已被工商注销。同时09年3月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 现被告上法庭,原因是有一朋友于08年7月入股两万,公司09年3月关门时退还其现金一万及部分债权和固定资产,该朋友以两万元全系债务为由将我告
我现在租用的经营场地,对方提供不了房产证、土地证甚至连报建手续都提供不了,对方的理由是:这是临时建筑。为此,我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影响了我的正常经营,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我顺便想咨询一下,临时建筑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吗?没有以上手续的建筑可以出租吗?
我是一名房屋租赁经营者 有房屋租赁工商执照。我经营日租房 被公安机关以未取得公安许可为由行政拘留15日。公安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