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普通商品房出租的时候,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房屋暂时转让?也就是说,房屋的租赁中是否隐含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与转让?
我家有一块地,以前重的是桑树养蚕,后来由于我外出打工,家里父母忙于照料其他事情,未能及时对这块地进行耕种.考虑到无人耕种土地荒芜显的浪费了.所以请一亲戚代为耕种,收益归他所有.我家有该块土地使用证(时间是1998年国家分发的).因该块土地一直请他家代为耕种.现因为家乡盖飞机场的原因,也因为我准备回家打理这块地.我亲戚
村民们因为维护村里的土地,本来土地是灌溉使用的,水利用途,可被房地产重新规划,成了他们的肉,任他们分割和建设,但在村民维护自己的土地期间,政府,武警,官兵等有关部门,出动强压,打伤了人,还抓了村民,村民他们又能做些什么?
我想买我家隔壁门面房,他家的房子宽4米,长22米,两次购买,两个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一次是1996年买前面10米,是县政府公开拍卖的,当时他家是从他外甥家顺延下来的(也就是说他外甥买8宽10米长的土地分一半给他,当时就一份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他家的4米宽10米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姓名是他外甥名字,他手里只有一份当地镇
农村因拆迁占了自己的宅基地分的楼房一处,现将该楼房转让给他人,取得转让费2万,他自己出资购买楼房16万,这样房产证是写他的名字吗?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的话,如果房产证是他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吗?谢谢各位热心律师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如果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者不是同一人,而土地使用权者想收回土地可以吗
1979年建房时,由于女婿出资了些钱建房,所以在房产证上有女婿的名字,但现在我想收回土地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