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来广东中山市的租客,前段时间跟朋友一起合租2间房,朋友已给定金、房租费,我还没给,但业主说要我们都交了才能住,还强制说要签半年以上的合同,之前和中介商量时没有这样规定的,等我们把钱交给她,她才说,而且还善自规定限制我们的自由,怎么办啊,我们只想租一两个月的,跟她商谈不来,请求专家帮我们分析!
你好,请问《物权法》中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这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指的是什么比例,是比例占得多的优先清偿吗?谢谢
你好,请问《物权法》中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这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指的是什么比例,是比例占得多的优先清偿吗?谢谢
请问,贷款企业将第三方保证人提供的房产抵押予银行之后,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又是委贷方,可否将企业押给银行的房产做二次抵押,到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请问法律上是否可行?谢谢!
我有一套房子,结婚前父母给买的,现在老公要做生意,想用这个房子做抵押。他说在银行那里他是借款人,我是担保人。请问:如果到期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是否这套房子所有权就归银行了?银行如果拍卖房子所得还不够偿还贷款总额,担保人是否还要负责偿还余下款项? 如果借款人有其他财产,是不是要先尽
土地性质,国有划拨土地。 并且 地上建筑 有房产证 。 这种情况下,能否办理 个人 对 个人 抵押担保手续。 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用自己的房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借款修房,房修好后,新房也抵押到银行,我抵押的这笔贷款到期后,朋友不能归还,而朋友的所有财产都抵押在银行,但是不是资不抵债,我可以作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执行(拍卖)其别的财产用于还贷,以便于本人取回房产证。
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大伯哥用我老公的身份证贷了3万块钱的款,他自己做的担保!钱他自己用了!他骗我们说贷款已经还了!可我自己去信用社咨询说不但没还过,而且利息也没还过!贷款已经很多年了!信用社也没有找过我们,也没有通知我们换据或者还款,我想问下信用社是不是有责任?还有就是这笔贷款我们怎么维权?房
去年一位开装潢店子的朋友求我给他担保向私人借了四万块钱,现如今人家找他要钱,他不给(他店子现在还在营业),人家便找我要车(我当时在欠条上写明,在他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我以自己的私家车作低压偿还) 我现在该怎么办
2007年我用房屋为直系亲属提供担保贷款30万,因借款人确实被骗无法还款,现已超期二年,超期时间里银行从未与我有任何联系,和告知我提供的担保贷款存在风险,现将我提供的抵押物提起诉讼,请问银行有无义务在超期时间里告知我,如不告知,现将我提供的抵押物申请银行拍卖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