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的,去年8月以前的女友戒毒出来,她和我有个约定一起等对方一年的时间,也为了防止她碰毒品所以我送了她回东北,后来在她们家里人的劝说下我借钱给她开起来了灯饰店,她妈答应帮忙管理账务的,结果开店了就没理了,后来又因为她不适应也说想要我们两人的家又给了钱她租房子,也说给她妈妈金链子过生日(说以后肯定又是我们的),结果借的钱差不多了,十二月的时候说要买鞭炮过年卖赚外快,结果在我这里拿了一万多,又说在东北买房子的她借姥姥四万,我出两万做首期,结果一给了钱就拉黑了,第二天发来信息我已经把店面兑出去了,且人要去其它省份了,以后不要联系她,请问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诈骗?我可以报警立案不?我的钱财可以追究回来不?
被朋友利用自己的需求诈骗了3万多块钱,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样才可以追回来?降低损失,谢谢告知!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应该说之前算是男女朋友,她说她爸是宁波海曙区一邮政局局长,她妈是一高中的教师,我是一个外地来打工的在一起差不多一年我觉得不合适就没有跟她在一起了;因为我还带我弟弟;今年我想在这边找一个专科学校让我弟弟去学点技术,可是这边没人认识的也不知道相信谁放心,后来她知道了,她说
以结婚为目的交往,骗取信任,同居一个月左右,钱财到手后,以各种无理由分手,是否属于诈骗,谢谢
以结婚为目的交往,骗取信任,同居一个月左右,钱财到手后,以各种无理由分手,是否属于诈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