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属于再婚,我们的孩子都归前妻前夫所抚养,2009年3月怀孕时当时计生委说不能再生了,可是我们还是生了女儿,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我的女儿算是超生,离婚孩子的户口怎么上?
我丈夫是农村教师,对他的工作有影响吗?有的律师说这种情况要开除他,我现在正准备起诉他,孩子的问题法院管吗?离婚后他不管交社会抚养费算违法吗?他的工资是2000每月,我能争取多少抚养费,还支付我们教育费吗?
我们是在法院离婚的,宝宝的爸爸缺席,所以宝宝的出生证明以及准生证结婚证都没要回来,如今我怎么给孩子上户口?具体有什么步骤,请详细的说一下。
请问下,当时因为我年龄未够结婚了。现在因为感情不好,闹离婚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2岁的女女,一个1岁的仔仔。现在离婚,我们协议好了。这样对女方也好,她以后也容易找对象。孩子让我《男方》带。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该如何给孩子上户口。去问当地派出所,他们说孩子户口要入在女方那里。我不懂,为什么男方有权力带孩子
法院判决离婚,三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但孩子的户口仍在男方名下。想将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自己户口名下。但男方不同意也不配合。有什么办法吗?
我跟丈夫婚内生有一子,婚内孩子的父亲拒绝给孩子办理户口,目前双方法院离婚,孩子判给母亲抚养,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仍然拒绝给孩子办理户口,找他协商已经不再可能,他拒绝协商,我和他均为北京户籍。请问,离婚后,我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理?(婚内孩子的父亲不给孩子办出生服务证,离婚后,仍然拒绝给孩子办理,现在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