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别人帮我修理的摩托车,当时他自己试了一下貌似是修好了,然后昨天我骑车去上班,走了一小段距离,车子无缘无故在无车无人空旷的马路上摔倒了,当时就是很突然的车子龙头左右两边拐,然后倒地,手和脚都受伤,我的感觉确实就是车子问题,不然是不会摔跤的,请问这件事中修理工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012年1月1日晚八点左右,我驾驶机动车到十字路口,我行方向当时绿灯闪烁,道路较宽,在快要通过时被别人撞了副驾驶的车门部位,撞我车的人说我闯红灯,现车已经拖到交警队,请问这种状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判定?谢谢!
您好,在建筑工地上由于现在钻机施工人员将电缆放在汽车吊支开的腿上,当吊车收车时未发现,而吊车司机未发现,收腿时因挤压导致吊车的零件损坏,维修金额为2万元,电线也损坏,请问此事故损失,具体分担比例如何界定,吊车方\钻机施工人员\钻机机主,三方责任如何划分,赔偿比例为多少
撤离事故现场后,当时没报警,能事后报警让交通队判责任认定问题吗 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后,也签署了协议,当时我是什么也不懂,完全听从了对方的安排,事后才觉的我被对方忽悠了,我还以为快速处理就是责任认定呢?这种情况还能找交通队判责任认定问题吗?
情况:傍晚下班高峰,车俩比较堵,当前面汽车开始松动,我挂1档开始起步,同时汽车右后方一辆电动车超我车,刚刚超车电动车突然停下来,我汽车刚起步,右前轮就轧到骑车人的左脚,从他左脚背轧了过去,之后我停车询问,电动车主说他忽然停下来是捡掉在地上的衣服。 问题:我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责任在哪边?我需要负多
2011年12月13日,父亲与公司领导白天工作完后,一起去吃饭,总共四人,吃完饭后,父亲出门下楼梯时走空(喝酒了),撞到对面墙上,导致额头骨破裂,当时生命垂危,经抢救好了,现在仍在住院,花费很多,我询问这算不算工伤,与父亲吃饭的四人有无责任,饭店有无责任,公司老总支付30000医疗费但是这仅仅不够,现在不予支付
车辆交通事故后,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未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对方拒赔。请教律师
由于发生事故的时候有急事,情绪比较慌乱,没有留对方的任何证件,对方司机不是车主,一直联系对方赔偿的人是现在用车的人(交保险的人,据保险公司说他车只有交强险),不是车主。但知道司机的证件号和车牌号,由于没有到交警队所以没有留下《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122的出警记录与保险公司出示的我方车辆定损单据。现在
老父亲被一机动车撞伤,事情是因机动车拐弯时撞在正在直行的骑电动车的老父亲,现经交警队处理,本人想咨询关于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如果对方在事故责任划分前给交警好处以便有利于责任的承担问题,请问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我家是收购树枝的,收的货需要员工装,员工不是固定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就在装车的时候。一名员工从车上掉下来,家里就带他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身体没有什么,结果她在医院住了10几天,我想请问下,我们该如何处理这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