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 如果不去 但是之前公司有公司搬迁告知函 告知函上面有回执单 签字就是代表去 如果签完字搬家的时候不去的话还会不会有补贴
咨询:本人合同将于今年6月底到期,现公司决定于我续签合同,但新合同的工作地点在南京市溧水区(郊区)原工作地点为栖霞区,与新地点相差80公里。现在公司发了份合同续签通知。我提出不想去,公司告知算主动离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此时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如何能得到补偿? 备注:原劳动合同工作地写的是江苏省。
公司裁员,劝退我们,但是不给补偿,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我们的合同也没到期,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