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农民,2016年由于家庭暴力向当地法院申请离婚,法庭调解后判决丈夫于2016年4月支付给我35万元,房产(农村钢混结构200多平房屋),山地,家庭作坊(没有任何证照作坊)归丈夫所有,但2016年4月丈夫以家庭作坊经营部景气为由说没钱支付,后我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以丈夫没有财产为由终止了执行程序,现我是否可以申请以房子抵债?
离婚后,孩子判给我,对方强行把孩子带走找不到了。但是可以知道对方的房产在什么地方。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
离婚后,孩子判给我,对方强行把孩子带走找不到了。但是可以知道对方的房产在什么地方。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现在的房产呢?
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企业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拉黑法定代表人
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企业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拉黑法定代表人。
婚后我自己借款买了车,户名是我,现在欠款未还清,如果离婚是否可以将车出售给出借人抵债
婚后我自己借款买了车,户名是我,现在欠款未还清,如果离婚是否可以将车出售给出借人抵债,这样算转移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