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在清醒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儿子。其他人不得占有!并且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遗嘱上写字。 但在公证处说未经过公证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益。死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就开始与死者儿子争抢这份遗产。请问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应?急
我们家老人有一份房产,他想把百分之50留给我们,其余百分之50其他姊妹分。所以想立一份遗嘱。但不知道怎样立,才具有法律效应。
外婆外公去世前有遗嘱,有见证人,但是没有公证,是否对遗产分配有法律效应
外婆外公去世前有遗嘱,有见证人,但是没有公证,是否对遗产分配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