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该办法颁布之前,实际产生的的面积部分该怎么来计算〈法律层面〉谢谢?
我是一山东省莱州市辖区内的一个自然村的村民,在2007年我将我的民房卖给了一个不是我村的农业户口的人王某,当时未办理过户的手续。在2010年我村进行农村改造,村委会在未通知的家的情况下将房屋的拆建款58万元直接给了王某,我后来听说拆建款中含有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应只有本村的村民享受,所以我向村里要这部分土地
我的宅基地在糯扎渡镇的一个小村庄,面积238平米,上无建筑,全被占用了,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怎样补偿才合理呢?
我们县因新农村规划需要占用我村的耕地,但是每亩地只给四万多,可是我们每亩地的年产值就有一万多。我想问问 按照现在2011年的土地法,每亩地能赔偿多少钱?? 谢谢!!
现在大洼政府都在占用农民的宅基地和农田,说什么用来修公路和运河,给的补助根本就不够老百姓在去买个房子和基本生活,没有工作最起码老百姓还有个农田地可种,还能养家糊口,可这一被占根本就是让老百姓没有了活路!老百姓一辈子就这点财产。我想问下基于这种情况,觉得政府给的补助不合理该怎么办?国家有没有正是的文件
我们这是个小地方 不懂什么法律 国家对农村土地占用是什么政策我们也不知道 县政府说给我们多少就多少 一亩地5500元 我们就都签字了 但是后来前村的土地也被占用了 但是他们的 就是一亩地18500元 都是一样的土地啊 而且前村和我们村的土地都在一个方向上 怎么会差这么多啊 我想问问这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