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一位居民在一九九几年申请宅基地经村里审批后,把我院前的一块地批给了他们家,但他们一直都荒废着,破烂不堪,也影响了我们家的生活,请问怎么样才能让村里收回这块地,或是国家有没有相关政策可直接回收,谢谢 如果村集体不愿意收回,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便使其强制收回呢?非常感谢大家
老公大学毕业户口落回镇里的集体非农业户口(在他们镇里但不在村里),我是农村户口但不在他们村。现在新农村建设可以分房,如果他父亲分得小产权楼房,我们以后能否继承宅基地?听说只能继承房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也就是房子只能住不能翻修。我们该怎么办?我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农转非之后是否自动失去家中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不能继承房屋?
我家原本在北京农村,我父亲原本是农村户口,1976年招工转为居民,但一直在家中居住,是否就失去了家中宅基地的使用权?老家宅基地83年有公证书,是奶奶的名义申请的,公证书上说宅基地归一户使用,我爸爸(居民)和伯父(农民)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当时我父亲和伯父都在家中居住84年我伯父已经以他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并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本人户口迁到别村(同镇)现没宅基地。请问原村宅基地使用权还有效吗?现在村里在我宅基地上做了房子
本人户口迁到别村(同镇)现没宅基地。请问原村宅基地使用权还有效吗?现在村里在我宅基地上做了房子。请问我有权阻止吗?
我们家在农村老房子的宅基地一直存留,但村委会又批了新的宅基地,那么老房子的使用权是否会因新宅基的产生而消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