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3号住在一家小宾馆里,5月9号也就是一个星期后突然有个警察局的人打电话给我说宾馆老板报案了说宾馆的电脑里内存条丢了,而我住宿是报身份证号码并且交了押金,第二天也是正常退房,现在警察说要我过去配合调查,请问我需要过去吗?如果结果不是我,那我能告他侵犯我名誉吗?
我弟弟未成年,在外面旅游(自发的)在晚上开房间的时候被告知不可以,所以在公园睡的,我想知道未成年到底可以开房间吗?
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楼梯进出的居民楼,且后面设有2个汽车库的,应该距离多远才能打围墙? 原本属于该楼配套设施的有:紧靠居民楼的绿化带(因6月份天然气改造现已填平)+水泥通道+3个花坛。(三部分依次向北排列。) 现在被居民楼东侧开宾馆的老板请人强行打围墙把水泥通道+3个花坛隔离掉了,作为他宾馆
请问各位:我在宾馆离开确实退房了,我结帐时宾馆总台服务员只给我开了退房正规发票,10天后宾馆不承认我已经退房了,说是我自己跑的,发票是我自己找别人要的,因为发票上没有证明403房间退了,并通知我赔偿宾馆的所有搞坏了的5000元东西,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万分感谢
我宾馆一个上班2个月的和刚上几天班的厨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未于我们宾馆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星期一、三、六、七需住在宾馆宿舍)私自骑摩托车(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骑摩托车出事不负责一项,厨师有行驶证但是一车坐两人且都没带安全帽)回四十公里外的家里,第二天早上7点钟在赶回途中被一辆汽车相撞
车辆在宾馆被盗,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对象为宾馆还是盗窃人,两者之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差别
老师让我分析下车辆保险中,代位求偿对象为宾馆还是盗窃人,在实践中存在的争议
你好,我今年租个房子自己装修开个宾馆,手续都办下来了,现在想转让,但政务大厅说消防手续不能过户,是终身制,我想问问我转让给别人经营以后出现消防问题和我有没有关系,要不要负责任
我宾馆一个上班2个月的和刚上几天班的厨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未于我们宾馆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星期一、三、六、七需住在宾馆宿舍)私自骑摩托车(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骑摩托车出事不负责一项,厨师有行驶证但是一车坐两人且都没带安全帽)回四十公里外的家里,第二天早上7点钟在赶回途中被一辆汽车相撞
您好,我的朋友在宾馆工作,他那边有积分可以积累,所以每天都会往我身份证上登记后送我积分,不过发现身份证上会有记录,时间一长特别难看,我还小,我觉得会对我名声有损,万一人家看了多不好,想请问您这记录会保留多长时间呢?能不能删除?有没有人能直接看见这记录呢?谢谢您的回答! 您好,这个记录能删掉吗?会保存
我的一个朋友家里是公安的,他说要查我的身份证信息, 请问他能查到什么信息,能查到宾馆登记信息么?还有其他的什么么? 听说有一个警务通的东西,他能查到宾馆登记信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