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生交通事故开始,到协商赔偿或打官司有没有时间限制啊
公司员工跟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遭成对方重惨,这个公司有没有连带的赔偿责任
一位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重残,由于这个员工承担主要的责任,没有钱赔偿,对方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一方不承担赔偿,说是这跟公司无关,我现在想询问的是这公司有没有连带的赔偿责任,有没有想关的法律条文? 2008年6月6日,晚上11点左右,我父亲骑电瓶车去公司上班在路上和物业公司的员工发生
员工[丈夫]在下班时间2个小时送老婆去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员工[丈夫]在下班时间2个小时送老婆去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我的案子是这样的,9月中旬我们机动车与顺行骑自行车人相撞,具体情况是对方突然左转弯至我们车前后又突然停下,导致两车相撞,对方右股骨骨折,应该是加钢板的治疗,对方起诉我们并申请财产保全,我们应该是下午3点开庭,但直到当天上午奖金12点才接到法院通知开庭延迟,理由是对方要做伤残鉴定,请问这样的事情是否合理,
雇员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雇主应当赔偿什么? 在肇事者赔偿后,雇主应当赔偿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