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售楼时承诺小区内将建有一会所(会所所有权归开发商,同时对外开放),并配套游泳池。若几年后,会所建成,配套设施到位,但考虑成本运营问题迟迟不投入经营。对小业主而言是否构成合同欺诈?或者说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会所开放的条件及时间呢?期待权威解答,谢谢。 若会所部分投入运营,但游泳池没有注水使用,是否
创鸿开发的江南新城一期小区会所一直没有交付业主使用,近期又准备占用小区会所开办幼儿园,在去年时已将小区游泳池出租,这些都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创鸿未经业主同意出租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是不经意,或是不懂法,还是恃强凌弱。
我的银行让外省的公安局冻结了我是福建泉州的卡让山东淄博公安局冻结的
公安局那边也是让我过去证明一下,我一个人去那人生 地不熟的地方又不知什么原因。我应该怎么办?
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停车场内停放着自己的车被交警以“现在是非法改装车清查大行动”为由,说我的车改装过,(只是在外观上添加了一点点装饰而已)然后开了个票据交给停车场管理处转交给我,然后把我的车拖走了,当时查处的时候我是不在现场的。请问交警部门有没有这个权利把我的车拖走?如果到时候车辆被认定为改装车,那一般
婚前男友买了房子,现在想在婚前以女方的名字再买一套房,请问男方可以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不?有什么特别的税不?男方的房子买了有3年了。
爷爷今年94岁,定期存单200元,存了27年,利息居然是38元 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第一年是按定期算,其余的时间按活期算,而且总是200元的活期,上一年利息,不计入总额。可笑的是还扣了1.64的利息税。今天的200块钱确实不多,可是在85年,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望您帮助分析这种计息方法是否合理合法,银行工作人员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