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民房)是父亲母亲(已去世)3年前建成的,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户主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又给我找了一个后妈,他们现在准备要孩子,(后妈以前的孩子死了),如果他们再要一个孩子,请问房改时房子的应该怎样分配,如果他们领养孩子,房子应该怎样分配 谢谢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房屋归两个人共有,两人关系为父女关系,父亲一方已经于99年去世,妻子于90年去世,夫妻双方的父母于更早的时间去世,其他7个子女对房屋产权归女儿没有任何争议,所以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因10年房屋要动迁,想要把父亲的产权过户到女儿名下,去公证处公证的相关证明无法开全,公证处不给公证。 我想知道怎样办理能快速解
我是再婚,房子的产权是现在老公和他儿子的,但钱是我和我现在老公出的,各一半,当时我老公同意把房子产权的一半给我,但不知如何写公证书,请大家出出主意
我有一套1994年单位分的60平方米房改房。原产权证日期是2002年的,后办理了离婚过户,现产权证日期是2008年12月。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中有两项(营业税及所得税)都是产权时间5年以内才收的。我的房子如果出售,是按原产权日期计算还是按离婚过户后现产权证的时间计算呢?是否需要交营业税及所得税呢?我想离婚过户不应该算
肖爷爷在学校工作,单位于1957年分给他一套住房(交租金那种,只有使用权),肖爷爷在1968年时丧偶,我奶奶于1991年认识这位肖爷爷并结婚,到2006年肖爷爷去世,肖爷爷家有3个子女,目前现在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开发,开发商要我们协商处理,如果通过法律,请问我奶奶和肖家3个子女怎么分配这个产权?
再婚家庭,2010年户主突然死亡,他们2000年结婚,没有留遗嘱,女方和户主结婚时带一个男孩,现在23岁,女方是江西户口,女方母子04年11月迁入上海户口。户主也有一个男孩,现在27岁。2002年建房时,户主男孩18周岁,女方男孩14周岁。请问,他们之间有抚养关系吗。还有这个房屋产权怎么分,谢谢。
面临拆迁,男方要与女方离婚。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拆迁的时候,女方和她的儿子可不可以分到房屋? (我是替别人问的,联系方式是她本人的。)
我加兄妹共同继承父亲农村宅基地一处,现在药拆迁,我哥哥户口本有3户外加我嫂子外地人户口还没过来,我的户口本只有我跟老公2人,现在人家说我们6口人就给4套2居,我想问,是不是应该有我2套房啊?
我母亲99年去世,父亲2005年再婚,再婚前到公正处,公证了房屋是我父亲的(实际是父母生前的房改房),还有一份婚前协议未公证有父亲及后妻签字,内容大体是各自的房产归各自,结婚后女方到男方家居住,有居住的权利,没有处理的权利,最后有男方三子女接受其房产。父亲去世的急什么也没有交代,房屋公证时我们子女都不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