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农民,又承包,后又买断本村柑橘树5亩地,如果政府征用修路,该如何进行补偿
我于1982年参加工作,1985年办理自某职业手续,自某职业后还给单位交保职金,单位于2000为职工买断工龄,我当时不在,单位没有通知我,所以我没有领到买断工龄钱,后单位被卖掉 我想知道应该如何给我补偿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5年前农村土地征收了,后来土地征收价格提高,那么五年前征收的土地现在给予补一些差价,那么这个补差价的钱是按照五年前土地征收时的人口来补还是按现在的人口来补?。我们村是按照现在的人口来补,以前的人口比如出嫁的只是一次性给多少钱(一次性给的钱当然没有参与平分的多),不参与平分,请问这个合法吗?
我于2009年9月入公司参加工作,现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2年1月停止经营而解除劳动合同,我的月工资是6000元,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的补偿?谢谢!
我在一家建筑单位工作六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缴纳劳动保险,期间基本上没有休过节假日和双休日。日前我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口头同意辞职后,拒绝进行补偿。 请问,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利,令我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盼复。
我家在日照海边属于民俗旅游区前滩西村。占地面积54乘以14的平方。设有旅馆饭店。标准间、空调设备齐全。有营业执照。 拆迁属于自拆自建型、 大队给出的条件,一个房号给180平方房子,另8万元补偿费。经营的按一个房间800赔偿,没有评估房价、没有给出经营补偿、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渔岛总面积2000多亩那时征用了部分的土地67亩,分的话是男的拿2600元,女的拿1300元,现在我已出嫁户口都已迁入我老公的村子。现在我老公的村子全岛开发,平均每人可分得15万左右,因为我曾经在娘家享受过部分补偿就要扣除我50%的比例,这让我无法接受。请老师帮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