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去年租了北京一家中介的房子。 房租是一个月1600,中介要一次收取一年的每月200中介费,以后每个月再交1400.这样我们第一次交房租就多交了2400元钱。 中介要求押一个月,付三个月的房租。我们每个月都是按时交纳的。 有时是现金去交纳,有时直接汇款,而且快交房租了都有人提醒,最近他们说换老板了,也没人提醒我们交房租,而且也不能汇款了,我正好这几天出差,回来交不了房租,对方说晚几天要交纳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我认为这有为法律公平的原则。而且为什么我每次提前三个月交钱给你,你可以白吃我三个月的利息呢?还有那提前交一年的2400. 另外以前和我们签合同的业务员也换了,我们房子经常坏,原来管修理,现在也不管了,是什么也不管就知道收钱。 请问我因为有事,晚交几天房租,中介如此不讲道理,得理不饶人,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中,写道第二次缴款时间为5月21日,我于6月1日将二季度房租交齐,中介接受并开具收据。6月2日他们打电话告知我违约,要缴纳2000元(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后来我说交不上,他们说那就交几百元滞纳金。但是,我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关于违约金和滞纳金如何支付的问题。希望知道,我是否需要
紧急求助:北京黑心租房中介以晚交房租为由,以违约金方式敲诈我们两个月的房租费!
基本情况:合同上签订8月17日交房租,我们(乙方)“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租达3日的”,中介方(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乙方如果有“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租达3日的”情形的,乙方应按月租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我们今天(8月20号)去交房租,被中介告知已经违约,要交违约金两个月的房租(总共66
如果二手房由中介签的合同,第三条的付款方式手写的约定违约金与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打印的违约金不同,哪
如果二手房由中介签的合同,第三条的付款方式手写的约定违约金与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打印的违约金不同,哪一种具法律效力
上月29号通过中介租了一个房子,签了合同,交了房前押一付三和其他费用,但是十一过后要入住时候发现中介没有履行承诺,该配备的东西一样没有配备,这应该算是中介单方违约吧!我还没有入住,我现在要是不租了,退房的话,这些费用都能全额退还给我吗?
居间协议约定:“若因一方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无法履行的,该方签署人将自愿自行或连带承担定金责任,且该方签署人应向丙方(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补偿金为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总房价款的2%(30000元),本条款独立发生法律效力。” 我是买方,现在资金无法到位,所以居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居间方要求的补
因为中介与房主之间的纠纷,房主停我们水电,我们要求中介解决未果,我们不再按期交房租 算违约吗
因为房主与中介有纠纷,所以房主停止供给房子水电供暖,租户找中介,中介说房租要照常交,但水电供暖的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我们因为房子无法正常使用,不再按期缴纳下一季度的房租,算违约吗?我们该以什么理由上诉? 1.我们是跟中介签的合同,昨天我咨询工商局 他们说如果不交房租算是我们违约。 2.房主不知从哪找
之前一些房屋事情都是友好协商的,维修东西一直不是很及时.之前沟通如果出差或者特殊情况可能会晚几天交,中介说可以商量.实际此次房租持交4天时间,要挟我们交违约金,房租的200%,如不交付,要换锁赶人
这算定金还是押金,押金和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我吗?违约金我该如何支付?
交给房东1000元定金,写了收条,约定好“半个月后租房,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半个月后签了租房协议,押金1000,说定金就作押金了,所以押金的收条没有打,定金的条子还在。合同上写的“押金一千”,现在住了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愿意支付违约金。房东说那是定金不能退,且仍要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上写的: 第一条;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