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父亲申请批下来了一大片土地,当时盖房是坐南向北,在土地中央偏南些盖的,房子周围都预留了空地,其中北边空留的土地较多。92年,政府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当时办下的是三分半的土地使用权(因我家就一个男孩),但土地证面积示意图上,北3米半以内画的是虚线,写的是承包权。我们用围墙把虚线以内的承包权土地圈了起来,作为自己的院子,且北边缘有地基(自己用石头打下的地堰)。 现想请问的是,我们想在土地证上注有承包权的土地上盖房屋,可以吗?土地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吗?怎样能把这块土地变更成自有长久使用权? 另一二十年过去了,我北边邻居有想占我院北虚线内的承包权土地盖房的,并私下活动,请问我们应当怎么做去捍卫自家的土地??
村里一五保户死前与其直系亲属侄子签下协议,因侄儿为其治病养老,故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让给侄儿,直至国家土地调整时再做变更,并且得到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签字盖章确认。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
第二次承包土地时放弃承包权后土地被地方政府征用作为一个农民应该i享有哪些群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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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都是农民,现在为了买社会养老保险妻子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继续承包在承包期内的土地吗?是否会因为家庭户中没有农业户口,土地就会被村委会收回?